就在2025年4月,山东某市的行政执法监督局处理了一起异地执法案件,监督机构通过跨部门协作等方式,及时纠正了县级执法部门对外地企业的不当处罚行为,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监督的主动性和严肃性。如果这类案件没有得到及时干预,容易引发选择性执法和重复处罚等问题,给企业带来更大负担,损害营商环境。 大家都在关注这个《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它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洪昌口中所说的那个能推动执法问题从个案纠偏到类案治理、系统整改的利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洪昌认为,监督机构可以依法制发督办函、意见书、决定书等文书,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类、影响一域”的效果。这一机制既避免了监督流于形式,也厘清了监督与执法的边界。 黑龙江大学教授王敬波指出,这个条例体现了法治建设“当下改”与“长久立”的结合。这个条例的施行,给全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提供了支持,它既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治,也通过立法构建长效机制。司法部相关负责人提到,部分地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和企业健康发展。 浙江宁波市仙居商会会长蒋雨海作为司法部首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表示,《条例》彰显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心。浙江宁波市仙居商会会长蒋雨海说:“这个条例让民营企业更有信心安心经营、健康发展。”司法部负责人还提到,近年来我国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不断完善,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这些问题给市场秩序和企业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条例》还突出了社会参与和监督协同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条例》明确了监督机构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活动;另一方面,建立涉企诉求沟通机制和问题线索研判程序确保处理及时。《条例》注重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制度化设计推动行政执法监督“长出牙齿”。 焦洪昌强调要把约束刚性约束加强起来:“这个条例让监督不再是形式主义。” 这个条例施行后与2025年以来全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形成合力。王敬波认为此举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执法随意性提升公信力。这个《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出台与实施是对现实需求的积极回应。焦洪昌说:“它能促进行政执法权规范运行。” 这个条例正式施行把法治刚性护航依法行政进行到底了。王敬波说:“它能把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条例》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石。蒋雨海说:“它是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用程序之严规范执法行为:“它回应了社会对公平执法的期待。” 用制度之力强化监督权威:“它让我们看到依法行政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