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最近给大家看了一个案子。李某在西安某科技公司上班的时候,一共早退了26次。不过他每次早退都打卡,可点餐却点到晚上7点以后,因为公司规定加班到7点以后才有加班餐补贴,每次最多30元。李某这种做法被公司发现,公司觉得他在打卡和点餐上捣鬼,把餐留给第二天吃,所以就把他开除了。李某就去找劳动仲裁要钱,他拿到赔偿金之后,公司还是不服气,又去法院告他。法院觉得吧,公司都没拿出证据说明李某具体违反了啥明文规定。还有啊,这个点餐规定是在开除之前才发布的,也没说违规就能直接解约,所以这个解除行为没道理。最后法院判公司得给李某赔2万多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