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扶”这件事掰扯清楚

你说呢,你还怕吗?有些情况下你可以大胆的扶起老人。最近网络上有股怪风,把罗翔老师讲的法律知识传得乱七八糟,甚至还有离谱的说法:路边遇到老人跌倒,不帮忙反而没事,帮忙反倒要负责到底,打了120还要跟着去医院付医药费,不然老人出事还要负责。这叫人怎么能不担心啊?大家本来就因为彭宇案还有扶人被讹诈事件心里打鼓,现在更不敢出门了。今天咱们就把“扶不扶”这件事掰扯清楚。 首先,明确一点,普通路人在路边遇到老人跌倒,根本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法律可没说必须去当圣人。在咱们国家法律里只有四类人见死不救才可能构成犯罪,不是每个人都要负责的。第一类是亲属关系的人,夫妻、父母子女之间有救助义务;第二类是职务要求从业者,警察、消防员、医生这些因为工作关系有救助责任;第三类是合同约定的人,比如照看孩子的保姆、带领团队的领队;第四类是制造危险的人,比如你撞了别人导致危险发生。简单说,如果不是肇事者也不属于前面三类人,法律层面上就不用负责。即使选择不扶也顶多被说几句闲话,法律不会因此追责。 有人说一旦救助就必须管到底,打了120就触发救助义务。这都是胡扯。法律里说的触发救助义务前提是你制造了风险,而拨打120是为了降低风险、帮忙缓解情况。如果规定打个电话就要负责到底,谁还敢帮忙?我国《民法典》第184条也叫“好人法”,里面明明白白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责任。这就是为了鼓励见义勇为啊。 当然还有一种极端情况:如果你救助过程中增加了风险比如把人背到深山老林中途放弃导致严重后果可能要担责。但只要是正常报警呼救这些行为不需要垫付医药费更不用对生死负责。 虽然法律保护我们但彭宇案还是让人心里不舒服。不过只要方法正确善意救助也能保护自己。心里有善念真的想帮忙时方式方法很重要。先打电话给110和120让专业人处理,然后录像作证最后别乱动伤者等救护车来这是最稳妥的办法。 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偏袒坏人谁弱谁有理早就没了。普通路人本来就没义务帮忙自愿帮忙还会受到保护不用担心被讹诈。当然道德上还是希望大家保护好自己前提下能伸把手毕竟谁都有老的一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