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北山区兴宁市,一场针对畜禽养殖污染的专项整治正在显现成效。村民反映突出的粪污直排、沟渠异味等问题得到集中治理,背后是市纪委监委持续半年的监督推动。问题线索来自群众诉求和上级督察的双重反馈。省级环保督察和梅州市专项巡察指出,部分乡镇存在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闲置、违规设置排污口等情况,影响周边3万余居民生活。市纪委监委研判认为,问题既与个别企业环保意识不足有关,也暴露出属地监管不够到位、检查整改走过场等现象。为破解多头管理、责任交叉的难题,兴宁市建立“纪检监察+业务部门”协同机制。由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牵头,联合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组建6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在径南镇督查时发现,一家规模化养猪场虽建有沼气池却长期停用,粪水直接排入农灌渠。督查组随即约谈镇分管领导,并启动问责程序。数据显示,专项行动累计开展突击检查12轮次,覆盖全市15个镇街的56家养殖企业。在发现的43个问题中,设施未正常运行占65%,证照不全占21%。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表示:“部分基层站所存在‘以罚代管’现象,有的干部对整改验收把关不严。”在执纪问责上,兴宁市实行“一案双查”,既查企业主体责任,也查监管责任。对整改推进不力的2个镇政府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对12名履职不力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同时推动制度完善,新出台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将养殖污染防控纳入村干部绩效考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认为,兴宁的做法说明了环境治理中的“监督闭环”:以纪检监察推动责任落地,既解决具体问题,也促成长效机制。目前,全市畜禽养殖场配套治污设施覆盖率已由整改前的72%提升至98%。
生态环境治理需要持续用力。用监督执纪推动整改,既回应群众关切,也推动治理机制补短板,促进产业绿色转型。把“当下改”和“长久立”衔接起来,让制度执行更有力度、责任落实成为常态,乡村的清水绿岸才能更稳定,发展与生态的平衡也更有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