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期酝酿与充分论证,证监会于2025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标志着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工作进入新阶段。
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是继2023年7月启动的管理费托管费改革、2024年推进的股票交易佣金改革之后,公募行业费用体系的又一次系统优化。
改革的背景在于,近年来公募基金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投资者数量持续增加,但费用结构的合理性与透明度仍有提升空间。
证监会通过分阶段、有序推进的方式,逐步优化基金销售费用体系,既要保护投资者利益,又要维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证监会测算,三阶段改革累计每年为投资者让利超过500亿元,其中第一阶段管理费和托管费调整让利140亿元,第二阶段股票交易佣金调整让利70亿元,此次销售费率改革预计让利约300亿元。
本次发布的规定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性调整。
在认申购费层面,主动偏股型基金认申购费不高于0.8%,其他混合型基金不高于0.5%,指数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不高于0.3%,相比此前标准均有不同程度下调。
销售服务费方面,主动偏股及混合型基金年费率不高于0.4%,指数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不高于0.2%,货币基金不高于0.15%。
这些调整充分考虑了不同基金产品的风险特征与投资者结构,实现了差异化管理。
在赎回费安排上,规定进行了重要优化。
针对此前征求意见稿中争议较大的债券基金赎回费问题,新规采取差异化设置方案: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即可免收赎回费,机构投资者需持有满30日。
这一安排既保护了个人投资者的权益,又维护了基金的稳定性。
对于指数型基金,考虑到其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特点,允许管理人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的赎回费进行灵活安排,进一步降低了普通投资者的参与成本。
规定还明确提出,对于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除外),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
这一政策安排从根本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钱长投"理念,通过降低长期持有成本的方式,鼓励更多资金进入基金市场形成长期投资。
这对于完善资本市场生态、推动权益投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客户维护费比例上限方面,规定进行了明确规范。
对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形成的保有量,客户维护费占基金管理费的比率不得超过50%;对向非个人投资者销售形成的保有量,销售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客户维护费比率不得超过30%,销售其他基金的比率不得超过15%。
这一差异化设置既鼓励行业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又防止了费用的不合理攀升。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销售行为,规定强化了多项要求。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应归属于投资者,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费。
针对业界关注的"独家定制""绑定销售"现象,规定明确禁止基金管理人通过设置专属基金产品等形式实施歧视性、排他性、绑定性销售安排。
同时禁止以低于成本的费用销售基金、以抽奖回扣等方式销售基金等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了销售生态。
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也是本次改革的重要内容。
基金管理人需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中详细披露销售费用收取的方式、用途、标准及基金综合费用水平。
在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则需披露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各项费用金额,以及支付给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总额、管理人实际收取的管理费净额等关键数据。
这些措施有利于提高行业透明度,让投资者更清楚地了解自身成本。
此外,规定还提出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渠道,进一步优化基金销售生态。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的全面落地,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又迈出关键一步。
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的背景下,这一举措不仅直接惠及亿万投资者,更通过制度创新推动资管行业生态优化。
未来,随着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公募基金有望在服务居民财富管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的资本市场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