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唐桀 王中正),最近,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把黄某定为诈骗罪的罪犯,判处他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给了他15万元的罚金,这次判决也正是最终定案的结果。某日,一位叫胡某某的人带着厚厚一堆材料来到检察机关,情绪激动地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胡某某说,黄某以结婚为名多次向她索要钱财。胡某某把所有家底给了黄某,还到银行抵押房产给他转账,结果发现黄某其实早已结婚,她多次向公安机关报案都没有结果。检察官接到胡某某的立案申请后,马上重视起来。他们知道这种案件往往是情感和钱财交织在一起的复杂纠纷,不能随便就把申请给驳回。为了查清真相,检察官不限制被调查人的自由和财产权利,主动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他们一边查阅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和询问笔录等材料,仔细梳理事件脉络;另一边联系了11名证人,还到了大冶、鄂州、武汉等地调取书证。经过分析证据,检察官发现黄某不仅和胡某某恋爱过,还和闵某、柯某有过类似关系。这个骗了情感的人数从1个人扩大到了3个人。黄某通过营造有钱的假象实施索要钱款的手段暴露无遗。检察机关发了《应当立案通知书》,公安机关马上立案并控制了黄某。为了驳斥他所说的是民事借款的理由,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追踪侦查进展情况;通过实地考察他的经营场所和资金流转商户等方式补充了3份证人证言来固定证据;固定犯罪金额以确保起诉精准性。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多次提审黄某,和他解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好处。最后黄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愿意接受法律制裁。一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判决他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二审审理期间他退赔了6万元给胡某某并取得谅解。最终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是以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