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上的事故

2026年的一天清晨,四川南充市南部县商贸大道还没完全亮起来。2026年3月16日清晨6点50分,15岁的幸某背着书包走在斑马线上。他好几次回头看看有没有车,有一次还主动停下来等。谁知道,就在这时候,一辆白色小车开过来,把幸某撞飞好几米远。更让人难受的是,还有一辆车从对面车道开过来,把幸某再次给压了过去。 幸运的是,医护人员马上赶到现场施救,他们一直做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可是都没能把幸某救回来。妈妈站在一边哭得撕心裂肺,这一幕让人心疼。 第二天也就是3月17日,南部公安发布了通告。通报里说了事故时间是2026年3月16日6时50分许。地点就在商贸大道。涉事车辆是川RK***6号小型轿车。有一个叫张某的司机(43岁)把幸某给撞了。因为抢救无效,幸某死了。 警方已经把两个司机都控制住了,抽血检查也排除了酒驾毒驾的可能。现在还在查到底怎么回事,还有怎么处理善后。 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后面那辆车是不是也得负责任?为了弄明白这个问题,记者就请教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赵良善律师。 赵律师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路过人行横道时要减速;遇到行人正在过马路时要停车让人。斑马线是行人的地盘,机动车经过这里得提前减速、仔细看路、主动让路。如果因为没减速、没看路、没让人导致了二次碾压,哪怕前面的车已经把人给撞倒了,后面的车还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具体赔多少要看车速、路况还有谁错得多来定。 赵律师还说:要是第一次撞已经让伤者很危险了,后面那辆车子再来一下只是“补刀”,那后面司机一般只赔点钱就行;但如果后面那下直接把人给弄死或者让伤势更重了,那司机可能就得负刑事责任了。法院会通过检查尸体、测车速还有看现场来判断“致命伤”和“二次伤”有没有关系。 赵律师介绍类似这种案子的判决通常是:第一辆车负主要责任;第二辆车负次要责任;两车先拿保险赔不够的部分再按比例分担。家属还可以要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和丧葬费。 这起事故给大家提了个醒:早晚视线不好的时候得提前慢下来跟车远一点;经过斑马线的时候哪怕有人突然冒出来也得停车让人;不要光顾着抢红绿灯抢时间,前面车慢下来多半是因为前面有情况;行人过马路的时候也要左看看右看看确认安全再走。 只有开车的和走路的都把安全放在心上,斑马线才能真的变成连家接学校的安全通道而不是流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