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加深、家庭规模趋小和流动人口增加,基层对养老托育、困境儿童保护、妇女权益维护和家庭支持等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上升。一些村(居)仍存服务资源分散、人手不足、信息不够精准、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不够顺畅等短板,影响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也对基层治理精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原因——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牵涉多部门、多类型主体协同——既需要有组织承接——也离不开制度化流程支撑。此前,一些地区依托妇女儿童之家、老年协会等平台开展工作,但在职责边界、资源统筹和长效运行机制上缺乏统一规范,工作容易呈现碎片化、项目化。,基层干部事务繁重,专业社工、护理、心理辅导等力量下沉不足,志愿服务参与也不够稳定,制约服务从“有活动”向“可持续、有质量”转变。 影响——针对上述情况,山西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民政厅、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设的通知》,以制度补短板、以组织体系强支撑,推动分散的资源、人员和事项纳入统一平台共同推进。通知明确时间表:到2026年6月底前,全省各村(居)民委员会实现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机制应建尽建、队伍健全、作用有效发挥,为基层老幼妇群体织密服务保障网。该举措有助于提升政策执行的精准度和服务供给的稳定性,并在基层形成“需求发现—资源对接—服务实施—效果评估”的闭环管理,提高公共服务的均衡性与可及性。 对策——在组织架构上,通知要求工作委员会由3至7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一般由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或委员兼任,确保与基层治理体系衔接顺畅、责任链条清晰。为增强专业性与可持续性,鼓励养老机构负责人、社区工作专业人员、志愿者等加入,形成“村(居)干部+专业力量+志愿者”的服务梯队,既强化组织动员,也补足专业服务能力和日常陪护、探访等弹性供给。 在资源整合上,通知提出统筹现有妇女儿童之家、老年协会等平台与功能,推动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效能提升,避免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战”。在职责设计上,工作委员会承担14项基本职责,重点包括:建立特殊群体信息台账,提升识别和动态管理能力;协助落实高龄津贴等政策,推动惠民举措及时直达;推动老年协会发展,培育互助型、参与型的老年社会组织;开展助老护幼志愿服务,补齐日常陪伴、照料和关爱探访等薄弱环节;引导妇女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和增收致富,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参与制定社区“一老一小”服务方案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推动需求导向与绩效导向结合。通过这些可落实、可考核的职责安排,推动基层服务从倡议性、活动性工作转向常态化、可监督的制度运行。 前景——从趋势看,“一老一小”和妇女儿童服务已成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山西此次明确节点推进工作委员会建设,传递出以基层为支点、以机制为抓手提升治理能力的信号。下一步,机制运行成效关键在三上:一是数据台账要“准”且能动态更新,持续完善特殊困难群体识别、转介和跟踪机制;二是队伍要“稳”且更专业,通过培训、项目支持和多元激励提升服务能力;三是资源要统筹起来并用得起来,将养老、托育、救助、权益保护、家庭教育指导等事项在基层协同供给,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工作模式。随着制度逐步落地,基层服务有望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预防”,从“单点帮扶”升级为“全周期服务”,继续夯实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基础。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末端,也是民生保障的落点。山西推动村(居)两级老幼妇工作委员会建设——既回应了现实需求——也对基层治理能力作出系统性补强。制度能否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服务成效,关键在于队伍持续培育、机制常态运行以及监督评估跟进到位。制度的效果,最终要靠实践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