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错不止于程序审查 衡山法院法官庭审释法促当事人依法维权获认可

近日,衡山县人民法院收到一份特殊快递。拆开包装,一面绣着"清正廉明断是非,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映入眼帘。这份跨越山水而来的礼物,意义在于当事人对法官的感谢,也映照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 事件源于白果法庭审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广西某租赁公司作为原告起诉被告赵某,要求解决租赁纠纷。在法庭调查阶段,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了问题所在:原告的诉讼主体存在错误。按照通常做法,法官可以依法作出程序性处理,驳回起诉或要求变更诉讼主体。然而,面对满怀期待又略显紧张的原告,这位法官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承办法官决定多走一步、多说一分。在法庭上,他没有简单地指出错误,而是系统地为原告进行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从法律关系的认定入手,逐步阐释诉讼主体适格性的含义,详细说明当前起诉主体为何不当,深入分析若不及时变更可能面临的败诉风险,最后细致指导如何通过另行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这个层层递进的讲解,既专业严谨,又通俗易懂。 原告的态度在法官的耐心讲解中逐步转变。从最初的困惑焦虑,到逐渐的理解认同,最后当事人主动申请撤诉。庭审结束后,原告坦诚地表示,虽然案件尚未最终解决,但法官的负责态度让他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也坚定了依法维权的信心。原告甚至提出邮寄家乡特产天津大麻花给承办法官以表谢意,被法官婉拒。 令人欣喜的是,几天后,承办法官收到了原告邮寄来的锦旗。这面锦旗虽然无言,但民心有声。它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个人的感激,更深层地体现了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可和信任。 这个案例反映了当代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转变。传统的司法工作往往强调程序的规范性和判决的权威性,而现代司法工作则更加强调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教育引导功能。承办法官在发现诉讼主体错误后,没有机械地适用程序规则,而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帮助其理解法律、认识错误、找到正确的维权路径。这种做法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反映了司法的温度。 从更深层看,这个案例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如我在诉"理念的具体实践。这一理念要求法官在处理案件时,要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既要依法行使司法权,也要利用司法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在这个案件中,法官通过耐心讲解,不仅解决了眼前的诉讼问题,更重要的是增进了当事人对法律的理解,提升了其法律意识,这对于推进全社会法治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衡山县人民法院表示,将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理念,真正做到解民忧、护民利、暖民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承诺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保证,也是对全社会的庄严宣示。

一面锦旗丈量出司法温度,一次指导诠释着为民初心;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基层法官们正以"办理一个案件——规范一类行为"的专业自觉——将冰冷的法条转化为有温度的服务。当人民群众不仅敬畏法律权威,更能感受司法善意时,法治信仰的种子才能在神州大地生根发芽。这或许比任何裁判结果都更具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