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要是拿公共安全开玩笑,法律绝对不答应

把时间拨回不久前,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了个庭,依法审理了一起大伙儿都在关注的撞车案。肇事的那个廖某宇在景德镇市区,本来路限速40公里,他心情不爽就猛踩油门,短短14秒内车速飙到了129公里。人家同行的司机好心劝他减速,他不仅不听还越开越快。最后这车撞上了正常行驶的一辆电动车,把车上胡某一家三口给撞死了。 法官在判的时候纠结了很久,主要是想弄清楚他这到底是普通的交通事故,还是故意危害公共安全。虽说最后都死了人,但这事儿性质差得远了。交通肇事罪通常是不小心犯的错,大家不想伤人;而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心里清楚这事儿可能害好多人。 法院认为廖某宇的所作所为已经不是单纯的违规了。在那种车多人多的大马路上,车速跑了限速的三倍多,这简直就是在玩命。正常人肯定知道开这么快会出人命,可他还是非要这么干,摆明了就是不管不顾。这种心态就叫“间接故意”,和放火、投毒那种行为危险程度差不多。 最后判了他死缓。一方面是看他手段确实危险,影响特别坏;另一方面他撞人后踩了刹车躲了一下,还如实说了当时的情况。但他毕竟没直接去害人,主观上只是没想管那么多,所以留了他一命。 这事儿给大伙儿提了个醒:公共安全可不是闹着玩的。现在有些人情绪一来就把车当成发泄工具,这可不是杀人那么简单。方向盘这玩意儿关系到别人的命,不能只图自己痛快就乱来。 这次判决不光是给被害家属讨回公道,也是告诉所有人:规则必须得守着。谁要是敢拿公共安全开玩笑,法律绝对不答应。希望以后大家开车都文明点、规矩点,一起把咱们的平安中国守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