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在超市遭猥亵后反被老板诬陷

河南新郑检察院的赛艳给检察日报社的“方圆”公众号投稿,讲了一个女童在超市遭猥亵后反被老板诬陷的案子。文章里说,犯罪嫌疑人张豪56岁,在小区门口开了家烟酒小超市。8岁的小花刚上小学二年级,那天一个人去买零食。事后她跟父母说张豪在店里对她动手动脚,结果DNA没查出老板的痕迹。张豪还反过来诬陷小花偷东西,当时他死活不承认。 虽然没有物证和证人,检察官发现了关键细节。虽然超市里没装监控,但外面的公共摄像头录下了情况:小花是蹦蹦跳跳进去的,后来却慌慌张张跑出来。检察官觉得这不对劲。为了避免再吓到小花,他们只看她当时在派出所的录像。视频里小花虽然害怕,但说得挺清楚。 检察官让小花妈妈问小花二楼长啥样。小花说出了床、床头柜、卫生间的蓝色塑料盆和红色椅子。这些细节太具体了,不像是瞎说。于是检察官给公安提建议去补查。现场勘查发现了一模一样的床和盆。 庭审时张豪还是抵赖。检察官把照片拿出来问他怎么解释一个小孩能知道这些细节。这一问把张豪问懵了。他慌得脸色发白说不出话。后来张豪认了罪。 最终法院判了他三年六个月。北京日报也报道了这事儿。编辑是马静欣,校审有施冰冰、周浩桦、郑创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