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在酒店摔跤索赔88万

2017年有位九旬老人在酒店门口摔了一跤,为了这件事索赔了88万。当时旅店方面一口咬定说这是碰瓷,不愿意担责任。事情是这样的,一位已经过了七十岁的老大爷在旅店门前不小心摔倒了。要是换个角度想,要是老人摔倒前刚跟你吵了架,又碰巧是在经营场所里面,那情况就不一样了。 大家可能会问,如果我没推他,他自己摔的,怎么可能要我负责呢?但是实际情况得具体看。老人在旅店台阶上摔倒是事实,但没法证明保安推搡过他。按照法律规定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来算,保安没有过错,而且他的行为和老人摔倒之间也没直接联系。所以法院判旅店方面不用赔。不过旅店台阶是旅客必经之路属于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安全保障义务。 虽然大爷岁数大了该注意安全独自出门有风险,但旅店作为管理者在他投宿时没尽到安全保障责任,还是得担一部分责任。一审法院判旅店赔50%也就是59656元。 双方都不服气上诉了。大爷觉得旅店应该全责,并拿出了药费、康复费、辅助器械费、营养费这些证据。二审法院说不管大爷有没有在旅店消费过,只要出现在管理区域里旅店就得负责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还有救助。 经过核实保安虽然拦截了大爷但属于职务行为没造成直接伤害不用赔责任还是在旅店身上。最后二审判决旅店承担70%的责任给大爷支付80018.65元赔偿还有2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共大约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