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叫小李的朋友遇到了个事儿,家里的老李腿脚不方便,想给老人开药怎么办?要是以后老人出门难,子女能帮着跑腿买药吗?或者是我医保卡里的钱能直接给家里长辈用吗?搞清楚了办理“家庭共济”后,这钱到底是谁的?还能给人家看病吗?这一系列问题让他很纠结。其实这里面讲究挺多的,我们来慢慢捋一捋。国家医保局早就给出了相关规定:如果是因为行动不便这种特殊原因,子女完全可以替老人去医院把药买回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就写得很清楚,只要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备好就行。 那到了医院或者药店具体该怎么办?如果用的是电子医保码,小李可以先通过“亲情账户”把老李的信息绑定上。等到了挂号的时候,直接拿出手机刷老李的码就能顺利办手续了。假如是用实体卡的话,小李得带上老李的社保卡,挂号的时候得说清楚是帮老李挂的号,顺便把自己的身份证或者社保卡也带上作个凭证。 再说钱的事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是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给家里长辈用的,但统筹基金这块是不能乱动的。小李想把自己医保里的钱转给父母、配偶、兄弟姐妹或者爷爷奶奶孙子孙女这些近亲属使用,得有两个前提条件:第一是对方也参加了基本医保(不管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第二是小李得先去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手续。 重点来了:办理了“家庭共济”后,在就医和购药时到底用谁的卡?这里要特别说明一点,钱是可以共济的,但卡绝对不能共用!不管是啥情况,挂号、买药的时候都必须用患者本人的卡。这就好比单位分的钱是给大家用的,可是发票签字栏上肯定得写自己的名字才管用。 最后说个严重的后果。如果不使用本人的医保去看病或买药,这就叫“冒名就医”。按照法律规定,情节轻的会被暂停医疗费联网结算;要是情节严重了,那可是要犯法的。更麻烦的是,系统会一直记着你的病病史档案,以后你自己得看这方面的病或者做康复治疗的时候都会受到影响。 所以啊!记住这条铁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共济分享给别人用,但绝对不能让任何人把你的医保码或者社保卡拿去随便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