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某县近期纠正了共享电单车管理中的违规行为,给全县带来了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次行动背景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司法部最近公布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案例中,提到了江西省某县的这个案例。这个案例显示,我国坚决打击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的现象。据披露,2025年4月,该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发现城市管理局在共享电单车管理中存在不合规行为。经过审查,确认城市管理局设立了“备案登记准入制”,实际上限制了企业经营期限和投放数量。这个做法违反了多项法规政策,人为设置了市场准入壁垒,影响了公平竞争。而且城市管理局还向企业收取额外费用,增加了企业负担。面对这个问题,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给城市管理局发了监督意见书。意见书要求立即取消违法的准入限制和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这个监督举措不仅仅是纠正个案问题,还推动整个行业监管模式优化升级。在这次推动下,城市管理局废除了原通告中的不当条款,给9家受影响企业退还了共计41.4万元的违规收费。这个整改措施不仅让企业满意,也给江西省乃至全国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而是要付诸实际行动。此案成功处理显示了我国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坚持法治原则、强化内部监督、持续自我革新的能力。这次事件对社会释放了明确信号: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行政性垄断和不合理干预市场行为都会得到纠正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