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原副市长刘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最近发生了一件大事,6月25日,刘岚被贵州省纪委监委开除党籍和公职,原因是她严重违纪违法。据中新网报道,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刘岚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刘岚原本是贵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她失去了理想信念,违背了初心使命,还对抗组织审查。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贿赂、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刘岚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给人民带来极大损失。她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贵州省纪委监委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刘岚开除党籍处分,并终止其代表资格;收缴她的违纪违法所得;将她的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刘岚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这个事件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和中国共产党的形象都带来了不良影响。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州省纪委监委、贵州省监委、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中华和中新网都对这件事情作出了明确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