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少数干部借公权为亲属“揽储冲量”,损害廉洁底线与公平秩序。
实践中,财政资金存放、事业单位账户开立、资金归集划转等事项专业性强、程序环节多,容易被包装成“业务需要”“集体研究”。
个别领导干部以会议研究、流程合规作掩护,将公共资金配置导向特定金融机构,为配偶、子女等特定关系人完成考核任务、获取奖励提供便利,表面看“利率相同、服务无差”,实质却触碰纪律红线。
原因:权力影响叠加考核压力,形成“隐性利益链”。
一方面,金融机构对客户经理设置揽储指标,诱发“亲属资源”被动员;另一方面,部分单位在资金存放上缺乏刚性约束,仍存在“领导点头”“会上定向”现象,集体决策机制被异化为个人意志输出的通道。
加之信息披露不充分、利益冲突申报不健全,导致“看似合规、实则违规”的操作空间被放大。
影响:损害组织原则,扭曲资源配置,侵蚀政治生态。
其危害不在于是否造成直接资产损失,而在于公权力的廉洁性被交易化、工具化。
一是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资金选择从“综合评估”偏离为“关系导向”;二是破坏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纪律,集体研究被“带节奏”“定方向”,形成事实上的“一言定”;三是诱发“示范效应”,使下属单位在压力下被动配合,形成从上到下的链条式风险。
对策:以纪律规矩为标尺,抓住“利用职权帮助吸储”的关键要件精准定性。
以某案为例:A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李某,为帮助在B商业银行任客户经理的妻子王某完成揽储任务,推动局务会议决定下属C事业单位在B银行开设账户,将原由其他银行账户收取的费用改由B银行账户收取。
2018年至2025年,该账户年收支流水约1500万元。
与此同时,李某多次在月末会议安排C单位将原账户资金转入B银行账户,短期内连同利息再转回,累计转收金额达8000万元。
王某据此获得绩效奖励4万元。
调查表明,两家银行利率和服务条件相当,未出现明显偏离市场化标准的情形。
对此类情形,判断是否违纪的着力点应当回到纪律规定本身: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以及是否客观上为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等提供帮助并谋取利益”。
相关纪律条款明确,将为配偶等亲属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提供帮助并谋利的,依规处理。
该案中,李某对下属单位资金存放具有实质影响力,通过会议部署将个人意图转化为单位行为,属于典型的职权作用;资金“短期冲量”直接服务于配偶业绩考核并产生奖励收益,利益指向明确、因果链条清晰。
即便未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形式上经过会议讨论,也不能据此否认违纪属性,更不能以“市场化条件相同”替代对权力边界与利益冲突的审查。
治理层面,应从制度和监督两端同时发力:一是完善资金存放与账户管理规则,建立公开透明的评估比选机制,形成可追溯的决策链条;二是健全利益冲突申报与回避制度,对领导干部亲属在金融机构任职、存在业务关联的,明确回避要求;三是强化对“月末冲量”“短期大额往返转账”等异常行为的监测预警,推动审计、纪检监察、财务监管协同;四是压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责任,对以集体决策名义规避监督、变相输送利益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倒查程序责任。
前景:以更高标准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公权力运行回归规范。
当前各地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针对金融信贷、公共财政收支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正不断深化。
随着资金管理制度细化、数据监管能力提升和纪律教育常态化,借公权为亲属揽储的隐蔽操作将更难遁形。
下一步,关键在于把“合规流程”与“廉洁实质”统一起来,把“集体研究”与“真实表决”统一起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该案犹如一面多棱镜,既照见个别党员干部扭曲的权力观,也折射出制度执行中的温差。
当"集体决策"沦为违纪行为的遮羞布,不仅消解了组织原则的严肃性,更侵蚀了公众对权力运行的信任基础。
在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当下,唯有将制度的笼子扎得更密、监督探头擦得更亮,才能有效遏制权力寻租的隐形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