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数字内容生成技术影视创作中的使用引发新的法律争议。3月10日,网络平台出现多部通过技术手段模拟知名艺人形象的短剧作品——因缺乏合法授权——#数字短剧侵权最高可判10年#等话题迅速引发关注。记者实测发现,包括豆包在内的多家内容生成平台已对涉及公众人物的创作指令进行自动拦截。法律专家指出,争议焦点在于技术应用与肖像权保护的边界。《民法典》明确,未经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随着数字生成技术普及,其高度拟真特性使侵权更容易发生,也更难追溯。2023年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平台建立内容过滤机制,此次事件也显示行业合规正在提速。平台上回应称,自2月12日视频生成模型升级后,已全面禁止生成明星等真实人物形象内容,并计划于2026年全平台落实三重防护体系。有一点是,限制对象不仅包括演艺人士,也涵盖所有未获授权的真实个体;平台仅允许用户通过生物验证创建个人数字分身。这种“规则统一、技术中立”的做法,反映出平台在创新与合规之间的取舍。行业观察人士认为,涉及的举措可能带来三上影响:一是促使内容创作者强化版权与合规意识;二是推动建立演艺人员数字形象授权机制;三是加快生成式技术的伦理与标准建设。据悉,部分经纪公司已开始探索区块链存证等授权方式,为行业规范化提供参考。
技术进步不应以侵权为代价。生成内容提升了创作效率,但只有在尊重权利、明确边界、完善治理的前提下,才能持续释放产业活力。平台守住合规底线,创作者增强规则意识,行业完善授权与标识体系,多方协同,才能让短剧与数字内容在创新与秩序之间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