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贾宇建议立法筑牢立法防线

面对2018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难以适应养老新业态的现实,贾宇主张筑牢立法防线。鉴于2020年民政部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缺乏具体监管规范,以及2024年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强制力不足,他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针对全国人大代表贾宇在今年两会期间的建议,全国人大应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中增加条款,明确禁止养老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限制老年人解约退费权利,增设相关禁止性规定。 为了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加强监督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需明确具体监管主体和方式。应将康养社区、老年公寓等新型机构纳入监管体系,规范收费标准并明确资金监管主管单位。此外,还需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补充“不得以养老名义变相从事房地产销售业务”的条款。同时应严惩虚假宣传行为,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章增设禁止以高息回报等手段骗取老年人资金的规定。 这个名为“预付式”的养老服务模式原本是机构纾解运营压力的尝试,但也存在被异化为“圈钱工具”的风险。司法实践中发现了经营者预设不公平退费条款、资金脱离监管等问题。为了破解预付费乱象,根本之策是让模式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司法实践的基础上,贾宇强调立法是划定行为边界的基础。他呼吁以立法为基、司法为尺、诚信为本,把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安享无忧晚年作为目标。 完善“预付式”养老服务立法事关人民福祉。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现实和养老需求增多的趋势,上海高院党组书记贾宇提出了相关建议。民政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共同出台了指导意见,但仍需更有力的措施来保障老年人合法财产权益和产业健康发展。“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能只是一句空话。这个过程需要多部门协作发力。记者高语阳对此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