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何将儿童需求有效纳入城市治理主流程 推进儿童友好建设,关键在于将“对儿童更安全、更便利、更可及”的理念从倡导转化为城市治理的硬性要求。然而,现实中许多地方的规划、建设和公共服务仍以成人视角为主导,部门间协作不足,项目评价过于侧重经济指标,导致儿童活动空间不足、通学慢行系统不连续、社区公共设施不友好等问题。如何让儿童权益在城市重大决策中真正“看得见、进得去、落得实”,成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关键挑战。 原因——国家政策与地方探索形成合力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明确在全国推广儿童友好理念与实践。在国家发改委的新闻发布会上,东莞的“儿童影响评价”试点经验被点名推广。该机制将儿童权益纳入城市重大规划、政策和项目的决策流程,成为从倡议转向制度安排的重要案例。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既反映了政策导向,也证明地方探索已形成可复制的制度成果。 影响——制度设计提升治理效能 东莞的“儿童影响评价”覆盖公共活动空间、居住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及慢行系统等领域,并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中增设儿童权益代表委员,同时引入社工、教育、健康等领域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其核心优势在于将评价环节嵌入现有决策流程,实现“参与不增负担”——不额外增加审批环节或财政压力,却能系统性地将儿童需求纳入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项目审批的关键节点,提升公共资源配置的精准性和公平性。 从治理逻辑看,这一机制不仅改善了儿童成长环境,还推动城市规划从“以项目为中心”转向“以需求为中心”,促进交通、住建、教育、卫健等多部门协同合作,减少政策碎片化,在城市更新、公共空间优化等领域形成更稳定的制度供给。 对策——制度化打通儿童友好建设“最后一公里” 东莞的做法并非临时举措。2023年,该市率先将“儿童影响评价”纳入重大决策体系,明确责任分工,针对规划、政策、项目三类对象制定评价内容,并建立专家库和儿童权益代表委员制度,增强儿童权益表达的专业性和制度化。 2024年12月,东莞继续出台《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等六大领域构建制度体系,强调规划引领与法治保障,并结合城市特色提出加强儿童科技创新服务等举措。这一规章的施行标志着儿童友好建设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为政策连续性和跨部门协作提供了制度支撑。 前景——标准化与可复制性是推广关键 随着国家政策深化,各地儿童友好建设将从理念导入转向机制落地。东莞经验的可推广性在于其抓住了“将儿童权益写入决策流程”这一核心,通过制度设计实现长效治理。下一步,需进一步标准化评价指标,建立量化体系和反馈机制,同时将儿童友好建设与城市更新、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政策衔接,避免设施闲置或低效使用。 专家指出,在城市发展转向内涵式竞争的背景下,儿童友好程度正成为衡量城市治理水平和生活品质的重要标准。以制度创新为引领、系统实践为支撑、法治保障为基础,儿童友好建设有望为更多城市提供可复制的路径,推动公共政策更精准回应家庭与儿童需求。 结语: 从“世界工厂”到“儿童友好城市”,东莞以制度创新为城市治理打开了新维度。这座城市的实践表明,真正的现代化不仅体现在经济增长上,更在于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当更多城市将儿童视角纳入发展坐标系,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对未来的投资,更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温度与远见。
从“世界工厂”到“儿童友好城市”,东莞以制度创新为城市治理打开了新维度;这座城市的实践表明,真正的现代化不仅体现在经济增长上,更在于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当更多城市将儿童视角纳入发展坐标系,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对未来的投资,更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温度与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