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一位市民反映,因为没交物业费,小区物业公司把他家的门禁卡停了,还断了水电,搞得他回家都成了问题。他说,物业公司给他发了传票也不肯解决这个问题。张老太就因为这件事把物业公司给告了。 洛阳市西工区一位年过七旬的张老太,住在某小区一楼。她家的外墙老是被楼上的冷凝水浸湿发霉。虽然她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所以她就停了交物业费。结果物业公司就停了她的门禁卡,让她没法进小区回家。 河南还有一个许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麻烦。他买了一套门面房,因为卖家之前没交清物业费,所以物业公司找他要钱。许先生觉得这笔钱应该由卖家来付。可物业公司就是不松口,还把许先生的电给停了。门面房里的商户每天都得守在店里保障安全,生意都没法做。 记者请来了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商事部主任盛梦鹤律师来解读这个问题。盛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物业公司不能因为业主不交物业费就停掉水电之类的东西来逼债。这两起案子里物业公司的做法都是违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发布过一些典型案例,告诉大家哪些行为是不允许的。其中提到物业公司不能用停门禁卡或者限电梯这些招数来催债。这种行为是在利用合同债权侵犯业主的权利。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可以去找住建部门投诉或者打官司让物业公司赔礼道歉承担责任。 关于怎么维权,盛律师说最好的办法是先把物业费交了再去维权。她说法律规定就算物业服务有瑕疵也不能拒交物业费。正确的做法是先交钱再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者法律途径要求整改或者减免费用。 她还提到物业和业主其实是一个共同体,大家都应该多一些法律意识和互相体谅才能把社区环境搞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