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同事杨某在微信朋友圈发的一段视频,把钱包厚沓现金的画面展露无遗,被告人许某某注意到了这一点。他还记得杨某以前的习惯,平时会在家放很多现金。当时经济上有点困难,就给许某某出了个主意,想通过男扮女装的方式去偷钱。2024年4月期间,许某某动手了,先去买了假发和裙子准备伪装。他利用自己以前去过杨某家的记忆,半夜里爬窗进去。虽然这过程隐蔽,但还是被人发现丢失了大量现金。 许某某把作案时穿的女装丢在垃圾箱里,剩下的7.3万元一部分拿去赌钱,一部分藏在家里。杨某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发现钱没了报警。警方通过调查很快就把许某某抓住了。到了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阶段认定,许某某是为了偷东西故意装扮成女人,手段恶劣且数额巨大。最终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还有罚金。 这个案子是在厦门市湖里区发生的。为了提醒大家注意财产安全,尤其是在社交媒体上不要晒太多财物细节,防止被坏人盯上;还有在家要锁好门窗、妥善保管钥匙。检察机关提醒大家,任何想走捷径的犯罪行为都逃不过法律制裁。只有大家提高警惕、共同努力才能把违法空间压缩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