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江禁渔期里的守河“守护者”

早知道犯法不好,龙某现在天天在临江街道巡逻,专门把想抓潮头鱼的老乡劝退。不仅能把6万块赔偿款折抵掉,还能把以前犯的错给补回来。前些天,他又按时出现在钱塘江的二十工段。早在2024年4月那会儿,龙某趁着禁渔期,用密网非法捕捞了300多条鳗鱼苗。没过多久,到了5月,公安机关就把这事儿移交给钱塘区检察院起诉。 办案的时候,检察院特地请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来评估,发现他的行为一共给生态环境造成了6万元损失。于是检察院就开始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路子。可一看龙某家里穷得叮当响,全家就靠他一个人打工糊口,根本拿不出6万块来赔。 为了解决这环境修复难和赔偿执行难的问题,钱塘区检察院召集了法院、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这些部门的人一起想办法。在杭州市里带头弄出了个《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劳务代偿工作机制的意见》,专门用公益劳动来抵赔偿金。 等到2025年5月,检察官跟龙某把这机制讲透了以后,他就自愿签了劳务代偿协议。协议上写着他先掏5000块钱去放鱼增殖放流,剩下的5.5万块钱不用给钱了,改去巡河、搞环保宣传当劳力来顶账。 到了这年8月21日,钱塘区法院正式把这份协议给确认了下来。现在龙某已经干了16次公益服务,加起来好几个小时了。今年3月到6月的钱塘江禁渔期里,他还要接着干这些活儿,用实际行动变成个守河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