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中央财政紧急启动专项救助机制。
12月下旬,财政部会同应急管理部统筹安排44.4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这是继今年汛期救灾工作后,国家层面实施的又一项重大民生保障举措。
此次资金分配突出三个重点方向:一是今年遭受严重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的15个重点省份;二是冬季气温持续低于零下20℃的高寒边疆地区;三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所在的欠发达区域。
资金用途明确限定于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物资采购,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支出。
应急管理部救灾司负责人介绍,今年全国因灾需救助人口较往年增加12%,主要受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影响。
特别是华北、东北地区遭遇历史性强降雪,部分农牧民越冬物资储备不足;西南地区持续干旱导致农作物减产,直接影响群众口粮供应。
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两部门联合印发《冬春救助工作规程》,首次建立"分类分档"救助标准:对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按最高档每人600元补助;一般受灾户按300-500元梯度执行。
同时要求县级政府建立"一户一档"台账,乡镇级政府落实"张榜公示"制度。
在资金监管方面,财政部同步启动动态监控机制。
通过财政直达资金系统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监管,资金从中央到县级财政的拨付时限压缩至72小时内。
审计署将把此项资金使用情况纳入2024年第一季度重点审计项目。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专家指出,此次救助工作呈现三个新特征:一是资金下达时间较往年提前两周,充分体现政策前瞻性;二是首次将牧区雪灾纳入补助范围;三是建立与物价指数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
预计这笔资金可带动地方财政配套投入约20亿元,形成中央地方联动保障合力。
44.4亿元救助资金的下达,不仅是一次具体的民生保障行动,更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这既是我们的责任担当,也是制度优势的集中体现。
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改革发展的温暖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