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公司偷鸡不成蚀把米!hr 这回可真是焦头烂额了!

苏州有个职员叫小刘,他在公司干了五年。突然有一天,公司一口气给他下了五个处分,说是要开除他。原因就是小刘在三年前有过浏览无关网页、反馈不及时这些小事。网友们看到这新闻,都觉得公司HR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这个案子挺有代表性,最近大家都在议论。苏州中院判下来了,说公司这么做是违法的,得赔给小刘16万多。其实这事儿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有些企业把用工自主权当大棒使,动不动就翻旧账累加处罚,想把员工给裁了还不用赔钱。苏州中院这次判得好,就是在告诉大家这种做法不行。 案子里有个特别有意思的地方:公司平时对这些小毛病不管不问,等到想优化人员结构了,就把这些陈年旧账全翻出来,一次性处理掉。本来规章制度里的“累计次数”条款是为了处理那些屡教不改的人,但这家公司就把它当成了辞退员工的理由。法官就说了,这个“累计”条款是个动态过程,是给员工改正错误的机会的。可这家公司偏偏要把它变成静态的一次性叠加,完全违背了初衷。 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得有规矩和程序才行。要是员工犯了错公司没及时处理,那就默认他们已经原谅了或者容忍了。如果过了好几年再拿出来说事去扣分数,那是不行的。合理的规章制度应该有教育功能和循序渐进的过程。管理是为了纠正错误不是为了找茬找事儿。劳动法里解除合同可是最严厉的惩罚了,“极刑”啊。只有严重违规才能动这个法子。 浏览无关网页、反馈不及时这种小事顶多算个轻微过失。就算多次发生也得看看是不是连续的、警告后还不改的情况。如果员工一直在好好干活、表现稳定、没给企业造成大麻烦,那公司仅凭历史记录就开除他就不对了。 网友们也都议论纷纷。IP沪的江鱼风筝说判得好!这种秋后算账太可怕了。IP京的邹子欢996说企业要是都这么玩,员工哪还有安全感?IP粤的欢乐黄总监说自己前公司就这样;IP苏的王小石zetaa说大厂这种技术性裁员太常见了;IP津的醉梓菩summer说这个判决提醒了所有企业;还有IPHK的仙童斋主笑称这家公司偷鸡不成蚀把米!HR这回可真是焦头烂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