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北京市面临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挑战。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达514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23.5%,较五年前增长明显。
预计到"十六五"初期,北京将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与此同时,高龄化趋势日益凸显,失能失智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这对城市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面对这一新形势,北京市通过制定《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将长期养老服务实践经验用地方性法规形式系统化、规范化,为首都养老服务进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奠定了基础。
北京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伟表示,条例的表决通过标志着北京养老服务工作进入了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条例的核心创新在于构建了科学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根据条例规定,北京将建立健全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驿站三级网络。
这一体系设计充分考虑了城乡差异和区域特点,使老年人能够在家门口就近就便获得专业、普惠的养老服务,切实提升了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条例重点围绕"可及、便利、专业"三项原则展开,对北京市养老服务工作中的关键领域进行了完善。
在规划建设方面,条例明确了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在服务供给方面,规范了养老服务的类型、提供主体和服务内容;在医养结合方面,加强了卫生健康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在支持保障方面,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对养老服务的支撑作用;在服务监管方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
条例针对北京养老服务中的突出难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
针对养老服务设施不足问题,条例通过明确建设目标和投入机制,推动设施供给的扩大。
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难题,条例规定了专业照护服务标准和支持政策。
这些针对性措施将有助于逐步缓解当前养老服务供给压力。
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北京市养老服务对象的范围,规范了不同老年人群体的服务需求分类,确保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普惠性更加突出。
同时,条例加强了社会保障制度对养老服务的支撑,将养老服务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有机结合,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保障体系。
根据规划,北京市将持续推进条例落地实施。
"十五五"期间,北京计划再新建100家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覆盖面。
到2029年,北京将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健全首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
条例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为这一目标的实现奠定法律基础。
应对人口老龄化,既是民生课题,也是治理能力的体现。
以法治方式夯实养老服务制度底座,关键在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服务供给,让更多老年人在家门口获得连续、专业、可靠的支持。
随着条例实施与配套举措落地,首都养老服务将面向更加多元复杂的需求持续迭代升级,在守住基本保障底线的同时,探索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