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贸易便利化改革,支持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对2026年至2030年期间举办的广交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实施专项税收优惠政策;这个举措标志着我国促进对外贸易发展、优化国际营商环境上的又一重要探索。 广交会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在促进对外贸易、扩大对外开放中不可或缺。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复杂变化和国际贸易竞争的加剧,继续优化展会政策环境成为提升广交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课题。此次推出的税收优惠政策,正是基于这一现实需要而制定的。 根据通知,享受税收优惠的进口展品范围明确界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的展品类别和销售额度规定见涉及的附件。这一政策设计既充分考虑了展会的实际需求,又确保了税收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通知明确了政策的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不在优惠范围内。这一规定既维护了国家产业安全和生态保护的底线,也说明了税收政策与其他政策的有机协调。 对于超出规定范围的展品,通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复运出境的展品,同样需要按规定缴纳相关税款。这些规定确保了政策的严谨性,防止了可能的政策套利行为。 在管理机制上,通知建立了清晰的责任分工。展商名单及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清单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统一向广州海关报送,海关不再对享受优惠的展期销售进口展品实施减免税货物的后续管理,简化了行政程序。每届展会结束后3个月内,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应向主管部门报送政策实施情况,确保了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这一政策的推出具有多重意义。从展商角度看,降低了进口展品的成本,提高了参展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吸引更多国际企业参展。从国内采购商角度看,扩大了进口商品的选择范围,有利于满足国内市场多样化需求。从国家层面看,优化了营商环境,表明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有助于提升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展望未来,随着这一政策的深入实施,广交会作为国际贸易平台的功能将得到进一步强化。政策的精准设计和严格管理相结合,既能利用税收优惠的激励作用,又能防范政策风险,为广交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从明确免税范围到简化流程,此次政策通过制度创新提升开放平台效能。在"十五五"更高水平开放背景下,广交会等国家级展会将提供更清晰的规则和更稳定的预期,有助于将国际经贸合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力,为我国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提供持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