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里提到“常委会”这个词13次,《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就不一样了,前者规定“全会”是正确的表述,后者却用“全委会”。2016年刘盾在《秘书工作》上写过文章提到一字之差,“会”就变了味。1996年的旧条例里,“全委会”是标准说法,而现在新条例规定“全会”才是规范的叫法。 党的地方委员会其实是一个组织,它召开的会议叫“全会”;常委会也是个组织,它开的会才是“常委会会议”。这就好比“常委扩大会议”和“常委会扩大会议”,前一种是工作性质的会,不用走严格的流程;后一种本质上还是常委会的会,得按规矩来。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党委常委会可以根据需要开扩大会议,但不能代替常委会做决策。所以“常委扩大会议”更多是大家平时口头说的,“常委会扩大会议”才是书面的正确写法。 在这个新条例里,“全会”这个词出现了22次,“全委会”这个词就没有了。1996年的旧条例早就废止了,“全委会”也就不用了。 党的地方委员会是组织,开的是全会;常委会也是组织,开的是常委会会议。党章和新条例里都讲得很清楚:党代表大会是领导机关,既表示组织也表示会议;党代表会议就只是会议。党代表大会五年开一次,党代表会议是必要时才临时召集的。 而且两者的参会人员也不一样: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同级党委决定并报上级批准;党代表会议的名额和产生办法则由召集会议的委员会自己决定。总之,“常委会”和“常委会会议”,“全会”和“全委会”,“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这些词看起来相似但差别很大。如果搞错了这些词的用法,会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