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这天,最高人民法院开了个新闻发布会,跟大伙聊了4个反家庭暴力的经典例子。其中有3个案子都涉及精神上的欺负和经济上的控制。最高法说,光动手打人才算家暴可不行,语言暴力这种精神上的伤害,还有那种经济上把人死死控制住的做法,统统都得算进去。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里的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讲,今年正好是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十周年。最高法把司法实践里那些让人头疼的难点都给梳理了一遍,挑出了一批符合法律精神的典型案例公布出来。这次公布的案例有三个主要特点: 第一是坚决打击那些明知故犯的人。这次公布的第四个案子里头,张某在拿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居然又去申请人家闹事,还发短信威胁。公安机关一接到报警马上给法院报信儿,法院二话不说就把张某拘留了半个月。这就像是各部门齐心协力的一个好例子。另外,有的地方法院已经开始对那些敢违抗保护令的人判刑了。 第二是把家暴认定的范围拓宽了点。反家暴法里写得很明白,主要有身体和精神两方面的侵害。相比起来,精神上的折磨最麻烦。这次最高法选了两个精神伤害的案子来说事儿:案例一中张某天天骂人羞辱赵某,把她给压得喘不过气来;案例二中赵某不许王某跟异性说话也不许他参加活动。 除了身体和精神上的打击外,经济上的控制也是一种家暴形式。这次发布的第三个案子就提到了这个情况。刘某不让患有残疾又没钱的陈某正常看病买药,就是想用这种“软暴力”把陈某变成自己的傀儡。法院审理后把这道“隐性牢笼”给打破了。 第三是特别照顾那些生活没法自理的残疾人这类特殊群体。如果受害人自己都没法养活自己、事事都得靠加害人,那要想得到帮助就难多了。单单下一纸保护令往往没啥用,得把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给提上来。这次的案子里陈某本来就没有收入来源,刘某还不让他看病。法院在下达保护令后又联合当地部门评估风险情况,还给陈某找了份工作培训的活儿。这样一来既治了现有的病(被家暴),也能防住以后再犯病(再次被家暴)。 南方+的记者吴彬彬把这事儿报道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