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 护航海洋经济发展

问题:海洋经济链条长、领域广、资金密集,既肩负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任务,也同时承受生态保护压力与廉洁风险叠加的挑战。一些地区生态修复、资源养护、科研资金使用、成果转化机制和重大工程建设管理中,仍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影响海洋生态安全屏障巩固和海洋产业提质升级。 原因:一是主体责任传导不够顺畅,部门职责边界交叉、协同不足,容易出现“有人管但管不实”“层层部署但层层弱化”。二是部分领域专业性强、环节多,监督管理若缺少全过程制度约束,资金拨付、苗种采购、资质审核、工程变更等关键节点易出现风险。三是政绩观偏差和形式主义仍有滋生空间,个别地方在生态治理和资源养护上追求“看得见”的效果,忽视长期性和系统性,导致治理成效打折。四是海洋科技创新与产业化衔接不畅,科研经费管理、平台运行和产学研合作机制不健全,容易造成资源分散、转化动力不足。 影响:海洋生态环境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生态修复与保育不到位,会削弱沿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影响生物多样性和渔业资源恢复,进而制约对应的产业稳定发展。科技创新环节管理不严或转化不畅,会降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拖慢海洋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重大项目在招投标、资金流向、工程变更诸上若存在监管短板,不仅影响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也易滋生廉洁风险,损害市场公平与发展信心。 对策:围绕“督责任、促落实、抓关键、提质效”,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海洋经济重点任务开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 一是把生态保护责任压紧压实。以红树林等典型生态系统保护为切口,加强日常监督与现场检查,推动有关乡镇和职能部门对生态修复、保育管护等薄弱环节限期整改,推动从“解决一个点”向“完善一套机制”延伸。相关地区通过约谈提醒、走访核查、提出监督建议等方式,督促提升管护水平,推动红树林长势持续向好。 二是把资源养护从源头到末端管起来。对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手段,推动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规划审批、苗种规格审定、生态影响评估等制度要求,聚焦苗种采购、资金使用、资质审核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流程监督,着力纠治只看放流数量、不看成活质量的倾向,确保资金投向精准、措施落实到位、生态效益经得起检验。 三是为海洋科技创新营造规范高效环境。围绕涉海科研领域政策落实、资金使用效益和成果转化等环节强化监督,推动主管部门完善项目管理、经费使用、平台运行和产学研协同机制。有关地区通过跟踪监督海洋经济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督促政策落地,促进科研资源向关键领域集聚;针对成果转化动力不足、产业协同不畅等问题,把重大项目落地作为监督重点,推动“海上新基建”等项目启动,带动海洋科创平台建设提速。 四是以协同联动提升监督治理效能。针对港区疏港航道等重大工程项目体量大、资金密集、环节复杂的特点,推动建立联席会议、联合监督、协同督办、日常联络等机制,紧盯招标投标、资金拨付、工程变更等关键环节,强化靠前监督、过程监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以更高标准监管护航高质量建设。 前景:随着国家海洋强国建设持续推进,海洋经济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开放中的战略地位将更凸显。以政治监督为牵引,拧紧责任链条、织密制度约束、纠治作风偏差,有助于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统一、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相衔接、重大项目建设与风险防控相匹配。可以预期,在责任更清晰、制度更严密、协同更顺畅的治理格局下,海洋经济将释放更强动能,为高质量发展拓展更广阔空间。

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是落实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精准监督——既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也以监督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下一步,要持续深化对海洋经济领域的政治监督,推动生态保护、科技创新、资金管理等环节规范运行,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纪律保障,推动蓝色经济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