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的蒋女士“孤独死”才过去没多久,这个让人难过的话题又来了。这次是上海的邓女士,53岁,孤身一人突发脑梗昏迷在医院,可是死活没人能替她签字做手术。她的父母早不在了,也没有子女,这下可好了,没人管她。这个事儿闹了好几天才好不容易定下来。 邓女士平时是租房子住的,因为好几天联系不上房东就报警了,结果发现她倒在屋里昏迷不醒,赶紧送医院抢救。因为是单身,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居委会就得出来顶包当临时监护人签字啊。但麻烦来了,她的户籍和住的地方不是一个区。两个居委会都在互相踢皮球,说对方应该负责。结果可怜的邓女士就在医院留观室躺了十几天,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 后来还是媒体出面把这事闹大了,最后还是给户籍地那边交代了责任。说实话真让人看不懂,这不是有明文规定吗?不管住哪儿还是老家?《民法典》不是写得清清楚楚?只要实际在一个地方住满一年以上,就算是那个区的居委会责任啊! 这次两个居委会扯皮拖拖拉拉的样子实在让人无语。人命关天的时候还能这样扯皮?你们要是不知道咋办就赶紧往上汇报呗。总比病人在那干耗着强啊。 这事儿也算是给我们提了个醒吧:现在城市里老了的单身人士越来越多了。咱们不能光等着出事才想办法解决,是不是得提前把这意定监护给办了?如果到了危急关头没有人签字救命那怎么办?大家以后都得防着点这事儿才行。 所以最后我想跟各位独身的朋友说一句:如果你现在也是独身一个人过日子又没什么亲人在身边,法律上已经有规定你这就是无人监护的风险啦。这时候千万别犹豫了赶紧去办个意定监护指定个人当监护人吧!关键时刻真的能救你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