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朝开始,休妻的理由就被定为“无子、淫佚、不事舅姑……”,一共七条。只要妻子触犯其中一条,丈夫就可以把妻子赶出家门。为了给妻子留条活路,周朝又规定了三条情况下丈夫不能随便休妻,分别是妻子无娘家可归、曾替夫家守孝三年,还有嫁来时夫家贫后来富贵。不过,真正到了权衡的时候,“三不去”往往被忽视,妻子还是像砧上的鱼肉一样任人宰割。汉朝思想开放,离婚变得像换季一样平常。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丈夫主动休妻、双方协商和离,还有丈夫直接把妻子扫地出门。朱买臣和司马相如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个时期。贵族的离婚率飙到了20%,蔡文姬三嫁也能成为大文学家。唐朝的离婚手续更人性化,只要夫妻感情破裂就能协议分手。贵族的离婚率冲到30%,李白两娶两丧也能留下浪漫诗篇。更贴心的是财产分割问题,丈夫必须返还嫁妆还给妻子一笔离职赡养费。武则天二度入宫也发生在这个时候。宋朝程朱理学把离婚门锁得死死的,没有理由休妻就要坐牢。贵族离婚率骤降到10%,陆游和唐婉的《钗头凤》写尽了他们的遗憾。平民虽然还能离婚,但社会舆论转向保守了。明朝把贞节牌坊抬到国家层面,全国上万座贞节牌坊把女性钉在原地不动。贵族离婚率只剩5%,“宁拆十座庙”的海瑞之言成了时代缩影。清朝继承明朝衣钵,法律再次确认“七出”,性别歧视赤裸裸。纳兰性德的悼亡词写尽了丧偶之痛:“当时只道是寻常”。从周朝到清朝的千年间,“七出”始终是休妻的标准。古代女性没有协议书、没有律师、没有赡养费却要面对社会鄙视和家族嫌弃。今天我们有法律保障和财产分割,但旧观念仍然存在于暗处。我们今天可以选择是否要离或不离感情不合的话就不必勉强好聚好散或许才是最大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