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通报显示,秦岭作为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核心保护区实行严格管控——禁止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进入活动,野外用火同样被明令禁止。然而,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将封控措施视为“可突破的障碍”,在法律红线和安全底线前选择铤而走险,最终受到依法惩处。 问题:通报所涉案件中,违法行为呈现“组织化、付费化、破坏性”特征。经查,2025年11月,姚某辉(网名“盖文”)通过社交平台组织人员沿“光头山—鹿角梁—跑马梁—兵马营—冰晶顶”等线路实施违规穿越,并向参与者收取每人899元费用。其带队从长安区滦镇街道210国道鸡窝子段进入时,使用工具剪断隔离铁丝网破坏防护设施,闯入封控区域。另据供述,队伍在跑马梁顶使用便携式燃气罐烧水做饭,构成野外用火风险点。事发后,两名参与人员因行进较慢与领队在朱雀国家森林公园高山草甸处失联,自行下撤并在补票出园后被警方抓获;2026年1月,组织者被公安长安分局抓获。 原因:一是生态保护与户外活动需求增长叠加,部分人将“挑战线路”“打卡穿越”包装成个人能力与社交标签,忽视核心区保护制度的刚性约束。二是商业化带队滋生利益驱动,组织者以收费形式招募队员,容易形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链条式违规。三是风险认知不足,对冬季山区地形复杂、气象多变、通信受限等客观条件估计不足,导致失联、迷路等险情概率上升。四是个别人员法治意识淡薄,把封控设施当作“可绕可剪”的物理障碍,进而演变为破坏公私财物、扰乱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 影响:从生态角度看,核心保护区的封控管理是维持秦岭生境完整性的重要手段,违规进入易造成踩踏、垃圾遗留、野生动物惊扰等累积性破坏;从安全角度看,野外用火哪怕是使用便携燃气设备,也可能因操作不当、环境干燥、风力突变等引发火险,直接威胁森林草原防火安全;从社会治理角度看,违规穿越一旦引发走失、伤亡或火情,不仅造成公共资源被动投入,也会放大次生风险,影响景区与保护区正常管理秩序。 对策: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表明了对生态红线、生命红线的刚性守护。通报中,警方对两名违规穿越人员以扰乱公共秩序作出警告处理,并对组织者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同时,有关法规明确,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在核心保护区从事无关活动、非法野外用火等行为均可能触及法律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下一步,建议持续推进多部门协同治理:在重点入口、易穿越地段完善隔离与视频巡查,提升对“付费带队”“组织穿越”等行为的线索发现能力;对户外俱乐部、领队资质与线路发布加强规范,引导合规线路与安全教育同步推进;通过常态化案例通报、普法宣传与风险提示,让“核心区不可进、明火不可用”的规则成为公众共识。 前景: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秦岭保护将长期保持高压态势,违法成本会更明确、执法联动会更加紧密。可以预见,针对破坏隔离设施、组织化招募、违规用火等突出问题,相关治理将从“事后查处”向“源头预防、过程管控”延伸。此外,公众户外活动需求仍将存在,关键在于用制度划清边界、用服务提供替代选择,通过开放合规区域、完善步道与救援体系、推广安全课程等方式,实现“亲近自然”与“守护自然”的平衡。
秦岭生态保护关系国家长远发展;这起案件警示我们,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每个公民都应自觉保护这片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