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生态司法协同发力 闽侯法院以机制创新织密山水林田湖草保护网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闽侯法院近年来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将生态司法保护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探索出一条以法治手段护航生态发展的新路径。

牛头山海洋遗址公园见证了先民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历史。

今年1月,福州中院生态庭党支部、闽侯法院第三党支部、小箬乡机关党支部、湖柄村党支部联合签订《牛头山遗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党建共建协议书》,标志着闽侯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迈入新阶段。

这一举措将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基层治理有机结合,体现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尊重与对生态环保的执着追求。

闽侯法院的生态司法实践体现在多个维度。

在十八重溪,法院与县公安局、县文体旅局建立协作机制,发出司法保护令,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推动生态规划、司法审判、保护管理深度融合。

在塔礁洲湿地,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和司法联动保护工作室,精准对标湿地保护司法需求,坚持依法惩处与普法宣教并行,形成了"审判+保护+宣传"的立体保护体系。

古厝保护是闽侯法院生态司法的重要内容。

法院创新推进协同共治、合作共保、志愿共建的"三三"工作法,联合相关部门设立古厝文化司法保护体验基地,组建由党员干警、专家及高校师生组成的志愿者队伍。

通过将政策宣讲、矛盾调解前置到古厝修缮、征迁改造的关键环节,法院有效化解了文物保护中的各类纠纷。

更具创新意义的是,闽侯法院率先在全市引入保险合作机制,为镇国宝塔等一批古迹投保,填补了文物保护风险保障的空白,形成了"司法+保险"的新型保护模式。

这些举措的实施基础在于党建工作的深度融合。

闽侯法院不断深化党建联建共建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生态审判互融互促,拓展"主题党日+"内涵,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

通过积极联动其他相关单位参与党建共建联盟,法院有效破解了生态保护中的治理难题,形成了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生态保护合力。

从牛头山遗址的千年生态智慧到现代司法保护的创新实践,闽侯法院的探索证明:当红色党建与绿色司法交汇融合,不仅能绘就生动的生态法治画卷,更开辟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径。

这种以法治思维破解发展难题、以系统观念统筹保护与治理的实践,正在为美丽中国建设注入持久的制度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