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跟你们聊聊一个挺让人感慨的事儿。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把一个案子给判了,核心问题就是一个加油员送还油箱盖时出了车祸,这到底算不算工伤。这事是由记者王鑫报道的。加油站有个叫吴雪的加油员,上班的时候发现客户遗落了油箱盖。她当时就想把盖子追回来,结果骑摩托车追了一段路后摔了一跤,送到医院抢救没过来。这事儿闹大了,吴雪家属和加油站因为认定工伤这事儿吵得不可开交,最后闹到了湘潭市雨湖区法院。 法院最后是这么判的:吴雪当时骑车出去就是为了送油箱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伤的就算工伤。法官刘静解释说,吴雪作为加油员,确保加油操作完整、不让客户财物丢了,这本来就是她分内的活儿。她发现盖子掉了去追送,其实就是完善前期工作,不能算是私人行为。而且事故发生地离加油站也就3.3公里,也算是在合理范围内履行职责的区域。 加油站那边不服气啊,上诉到湘潭中院说吴雪私自外出不算工作原因。但湘潭中院二审还是维持原判了。刘静法官说,他们家公司内部规定上班不能私自外出这一点确实存在,但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员工权益的法律规定。只要受伤和工作有直接关系,公司内部的这些规定不能成为阻止员工拿工伤待遇的理由。说到底,核心争议点还是在于那个油箱盖是不是“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工作中的应急补救措施也能被视为工作内容的延伸。以后大家在处理类似问题的时候得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