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热播的《重生后,我成了娘亲的守护神》等短剧因擅自使用艺人肖像引发争议。
调查发现,这些作品通过技术手段将杨紫等明星的面部特征与其他来源图像拼接,形成难以辨识原始权属的"缝合脸"。
更令人担忧的是,此类侵权已从明星群体蔓延至普通民众,某平台播放量超2300万的《鲛珠引》就被曝盗用摄影师原创作品及素人形象。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类行为已明显违反《民法典》关于肖像权的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专家表示,只要AI生成形象具有可识别性,即便非完全复制,同样构成侵权。
但现实困境在于,维权过程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普通民众往往难以承担高昂的诉讼成本。
究其原因,行业生态存在双重缺失:一方面,制作方普遍采用"拿来主义",大量使用网络素材训练模型;另一方面,市场缺乏规范的授权渠道,即便有意合规创作也难以获取合法素材。
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振武分析,这种"沙滩上建高楼"的发展模式,必然面临法律风险。
这种乱象已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北京文化传媒产业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涉及数字肖像权的纠纷案件同比增长240%,部分平台因此面临高额赔偿。
更严重的是,侵权污名正在阻碍行业商业化进程,多家风投机构已暂缓对相关领域的投资。
破局之道需要多方协同。
法律层面,亟需出台司法解释,明确AI肖像侵权的认定标准与平台责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建议,应建立数字内容溯源机制,强制嵌入版权标识。
行业层面,可借鉴网红韩安冉签约AI演员的模式,推动建立数字形象授权平台。
目前,杭州、深圳等地已开始试点数字版权交易中心。
技术创新不应以侵权为代价,行业繁荣也离不开法治护航。
只有建立清晰、透明、可追责的授权体系,才能让数字创作在规范轨道上释放价值,推动AI短剧从“争议标签”走向“健康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