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把第三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请工作启动

2026年3月20日前,各省要把这份工作开展起来,把申请材料上报国家文物局。这份通知是国家文物局12月26日发布的,消息是中新网在这一天传来的。国家文物局把第三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请工作给开展起来了。这次工作是按《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管理办法》来执行的,主要目的就是深化改革、激发创新,让文物资源能真正发挥作用,让更多人感受到文物的价值。 第三批示范区指的是由国家文物局同意设立的一些地区,这些地区有不同类型的文物资源。它们会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在文物保护利用方面给全国其他地方做榜样。示范区依托市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设立,由地方政府来牵头做申请、制定方案、接受验收等一系列工作。 第三批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把党中央文物工作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位。要遵循新发展理念,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任务来展开。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问题,还有不同文化遗产资源和政策力量的整合问题。同时要考虑到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互动。 申请的地方必须符合一些条件:资源丰富且有特色;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或安全事故;开放利用有序;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齐备;创建目标明确,能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地方党委和政府重视并提供支持。 具体程序是这样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填好申请书,然后把材料报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和筛选。初审要对标党中央的要求,实事求是地筛选出来。原则上每个省最多推荐一个项目。之后国家文物局会审查材料、现场考察、会议评审等环节来确定最终名单并公布。 国家文物局通过这种方式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这次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