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宣判

2021年12月到2024年10月,扬州这边发生了一桩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案子。被告人罗某、陈某、沙某为了赚点钱,三个人在网上买了专业的猎捕工具,跑到江苏省仪征市枣林湾和安徽省和县这些地方去抓野兔、野鸡。他们这次总共抓了440多只普通野生动物,还有5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獐。这帮人抓到的野味直接卖给了从事餐饮的张某,张某又把这些野味转卖给别人吃。经过核实,罗某他们卖出赃物的钱有47810元,张某这边收进来的总价值是54770元。 这起案子的审理在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进行。法庭认为,罗某他们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为了吃和赚钱去野外打猎卖货,情节挺严重。因为他们还捕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獐,所以还构成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张某明知这些是非法得来的野生动物还去收购转售,也构成了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 法庭最后判了:罗某、陈某、沙某这三人各判一年多不等的刑,还各给了15万元的罚金;张某被判处了十个月的有期徒刑。除了刑事处罚之外,因为他们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资源,检察机关还提起了附带的民事公益诉讼。法庭支持了这个请求,让这四名被告人一起赔偿168720元用于修复生态环境。 大运河环境资源法庭是2023年11月成立的地方,就在扬州市三湾生态公园里面。它是专门处理生态环保、文化遗产保护这类案子的机构。这个法庭把很多类似案件集中在一起审理,能统一裁判标准、积累经验,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承办法官说了一句重要的话:野生动物对维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很重要。非法捕猎交易这些东西不光威胁物种生存、破坏生态链,还可能让公共健康出问题。我国法律对这些行为都有严厉的惩罚。 这次审理明确告诉大家:谁要是靠破坏环境来赚钱就得受到法律严惩,并且必须为造成的损失“买单”。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是大家的共同责任。司法机关以后会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大家也要增强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别去吃野味或者做相关交易,发现问题就举报。咱们一起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