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通知,正式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作为面向平台经济价格秩序的制度性安排,《规则》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进一步细化监管要求,旨在推动价格规则公开透明、促进公平竞争,并通过完善服务提示与取消机制,强化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保护。
问题——部分平台收费规则不透明、取消不便引发集中关切。
近年来,网络购物、出行、内容服务等场景中,“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便捷功能普遍应用,但也出现提示不显著、默认勾选、取消路径隐蔽、扣费提醒不足等现象,一些消费者反映“开通容易、关闭困难”,对扣费时间、金额、服务内容等信息掌握不充分,容易产生误付、误续费。
与此同时,平台营销中捆绑搭售、差别定价、动态定价规则不清等问题,也对市场公平与消费体验带来影响。
原因——技术迭代与商业模式叠加,规则供给需要与时俱进。
一方面,平台经济以数据驱动、算法定价、组合服务为特征,价格形成与交易链条更复杂,传统明码标价在数字化场景中需要更清晰的呈现方式与操作规范;另一方面,一些平台在追求转化率与留存率过程中,可能弱化对关键条款的充分提示,甚至通过流程设计提高取消成本,导致消费者难以及时作出真实意思表示。
加之多主体参与的生态下,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责任边界需要进一步明确,客观上要求监管规则更具可操作性与可执行性。
影响——规范将促进良性竞争与长期信任,短期或带来合规调整成本。
《规则》强调规范价格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味着平台需从“流量导向”更多转向“规则导向”和“体验导向”。
对消费者而言,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功能将被置于更强的告知与可退出机制之下,有助于减少“被扣费”“难退订”等痛点,增强交易透明度与可预期性。
对平台内经营者而言,《规则》进一步明确平台不得对其价格行为作出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有利于改善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对平台经营者而言,合规改造、界面与流程优化、客服与提示机制完善等将带来阶段性投入,但从长期看,透明与可信将成为平台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策——以显著提示、便捷取消、提前告知为抓手,压实责任链条。
《规则》提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消费者收取费用。
对于免密支付服务、搭售各类额外服务或商品、自动续期与自动扣款等情形,应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
针对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收费,《规则》明确每次扣款前应以显著方式提醒并通知扣款时间、金额及取消途径,允许消费者随时取消;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也应同步告知。
这些要求直指关键环节:让消费者“看得见、点得到、退得了”,推动平台把“可选择”落到具体操作路径上。
同时,政策落地强调协同治理与自查整改。
《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为经营主体预留规范调整时间。
有关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对照规则开展自查,促使平台在价格展示、扣费提醒、取消入口、合规审查等方面形成闭环管理。
预计后续执法监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将共同发力,通过典型案例、信用约束等方式提升规则约束力。
前景——平台价格治理将更精细化,透明与合规将成为行业共识。
随着平台经济从高速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价格治理不仅关乎消费者权益,也关系到资源配置效率与创新生态。
此次《规则》把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与明码标价要求衔接起来,并对免密支付、自动续期等高频争议场景提出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安排,释放出明确信号:平台竞争应回归产品与服务本身,规则设计必须尊重消费者真实选择。
未来,随着规则实施、平台整改与监管评估推进,相关场景的提示标准、取消体验与纠纷处理机制有望进一步优化,市场秩序也将更趋公开透明。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的发布实施,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平台经济发展中出现问题的及时回应和有效治理。
这一规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护,更是对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的战略布局。
在数字经济时代,只有建立起公平透明的市场秩序,才能真正实现平台经济的创新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机统一,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更强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