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涉企检查痛点集中,企业“迎检体验”亟待改善。
座谈会上,多位企业代表反映,现实中行政检查仍存在频次偏高、多头重复、标准不一、临时性检查边界不清等现象,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确定性。
中小微企业普遍缺少专职法务力量,面对检查和合规要求时易出现“知道得晚、准备不足”的情况。
同时,检查数据录入与共享若缺乏必要的边界和保护机制,可能引发商业秘密泄露等新担忧。
原因——制度供给与治理方式需适配新形势。
一方面,涉企行政检查涉及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住建、交通、城管等多个领域,监管事项多、链条长,若缺少统一的数字化工具和程序规则,容易出现各自为政、标准分散,进而带来重复检查与执法尺度差异。
另一方面,国家层面尚缺少专门针对涉企行政检查的系统性立法,一些地方多以规范性文件作出原则性约束,刚性不足、稳定性不强,难以完全满足企业对“可预期、可查询、可追责”的制度需求。
在此背景下,以更具操作性的地方规章推动程序再造,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
影响——以“亮码”倒逼规范,推动企业由被动迎检转向可监督、可评价。
征求意见稿以“检查码”为关键环节设计制度,力求形成“检查有计划、入企必亮码、结果可追溯”的闭环机制:检查来源、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依据等信息可通过统一载体呈现,既为检查人员划清程序边界,也为企业核验身份、了解事项、留存记录提供依据。
企业代表提出的“预约式检查”“联合检查如何落地”“检查信息共享范围”“评价结果如何使用”等问题,直指制度执行的关键环节。
成都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现场回应,将健全投诉举报处置机制,企业可通过监管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进行评价,相关情况将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依据,增强制度的可执行性与约束力。
对策——以“小快灵”立法加强刚性约束,并与合规指引形成配套。
成都市司法局表示,将对企业建议进行系统梳理研究,结合北京、上海、苏州等地经验做法对办法修改完善。
此次征求意见稿条款数量控制在22条,突出“准而快、可落地”,通过政府规章形式提升制度层级与稳定性,以小切口破题,重点解决企业反映最集中的程序规范问题。
与规章制度相配套,成都还聚焦企业高频风险点,组织制定企业依法经营指引,覆盖多个监管领域,对高频经营事项、常见违法情形与依法经营标准进行梳理,帮助企业“对号入座”识别风险、提前纠偏,推动监管从“事后处罚”更多转向“事前指导、过程规范”。
前景——从一次座谈到长效机制,营商环境建设将更强调法治化、数字化与协同治理。
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开门立法”的实践,此次座谈体现出制度建设与市场主体感受同频共振的导向。
随着“亮码入企”机制逐步完善,预计将推动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更透明、联合检查更协同、执法过程更可追溯、监督评价更可操作,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扰企行为、稳定企业预期。
下一步,制度效果关键在于执行:一是细化临时检查适用情形与启动条件,兼顾风险防控与企业正常经营;二是完善数据分级管理与保密规则,明确共享范围和责任边界;三是结合企业规模与行业特点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精准性与友好度;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与责任追究,形成“可核验、可纠偏、可问责”的闭环。
营商环境的优化,归根结底是制度供给的持续完善。
从"开门立法"到"亮码入企",成都的探索表明,让企业真正参与规则的制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从根本上消解监管与发展之间的张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份22条的暂行办法能否真正落地生根、发挥实效,仍有待实践检验。
但可以确定的是,当立法者俯身倾听市场的声音,制度与现实之间的距离,便已悄然缩短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