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展住建系统营商环境专项治理 查处问题线索1310件留置122人

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作,也是检验治理能力的重要尺度。针对群众和企业反映集中的住建领域突出问题——辽宁以专项巡视巡察为抓手——集中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按专项工作安排,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16日,省委巡视组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开展专项巡视,同时联动全省115个巡察组,对市、县(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 从专项巡视巡察反映的情况看,一些突出问题较为典型且反复出现:个别窗口人员政务服务中借审批受理、材料流转等环节“卡脖子”,以拖延、刁难等方式变相索取不当利益;部分地区对企业项目开展“轮番检查”“密集检查”,间隔短、频次高,影响正常建设和经营秩序;还有的执法环节存在同一事由重复处罚、同类问题裁量标准不一致等现象,削弱市场主体对公平公正的预期。这些问题既损害行政公信力,也直接抬高制度性交易成本,压缩企业发展空间。 原因—— 专项巡视巡察暴露的问题表现不一,但背后原因相互交织:其一,权力观出现偏差,少数干部把审批、执法等公共权力当作谋私工具,服务意识不足,法治观念不强。其二,监管与执法机制不够规范,对检查事项、频次、程序和裁量基准缺少明确约束,自由裁量空间偏大,导致“同案不同罚”“一事多罚”等问题。其三,内部管理和责任链条不够严密,监督约束不到位,窗口岗位、工程招投标、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易滋生风腐交织风险。其四,部分部门仍有“以管代服”的惯性,考核导向和治理方式未能及时适应“减少干预、提高效率、依法行政”的要求,进而出现检查过多、反复整改、手续繁琐等情况。 影响—— 住建领域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量大、链条环节多,营商环境变化对投资信心和工程进度往往会被放大。一旦审批受阻、执法失范,企业成本上升、工期延误、融资压力加大,还可能引发合同纠纷、市场预期走弱,影响招商引资与产业布局。同时,重复处罚与标准不一会削弱政策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破坏公平竞争,使守法企业“吃亏”、投机者“钻空子”。更需警惕的是,若“吃拿卡要”等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容易催生对“关系”的依赖,挤压依法办事空间,损害群众对政府治理的信任。 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辽宁在专项巡视巡察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突出“严”的要求和“治”的实效。一上,强化震慑、严肃查处。专项巡视巡察累计发现问题5573个、问题线索1310件,受理主动投案90人,推动边巡边查问题线索176件,采取留置措施122人,以快查快办释放“破坏营商环境必将受惩”的明确信号。另一方面,注重以案促改、以改促治,推动制度建设与流程再造。各级住建部门围绕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行政执法、内部管理等关键领域,推动建章立制384项,着力用制度约束权力运行。 从治理路径看,下一步需在三个层面持续用力:一是把“规范检查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任务,健全检查计划统筹、联合检查、结果互认机制,明确检查清单、频次上限和程序要求,坚决防止变相检查、重复检查。二是以统一裁量基准推进执法公正,细化同类事项处罚标准与适用条件,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和复核机制,减少随意性,增强可预期性。三是盯住工程招投标、审批窗口等“高风险点”,加强岗位轮换、权力分解、全过程留痕和数据监督,推动线上办理与限时办结常态化,用“按规则办事”取代“靠关系办事”。同时,将政府诚信建设纳入重要考核,强化承诺兑现和政策落地闭环管理,形成可衡量、可追责的工作链条。 前景——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依法严惩腐败和不正之风,也要用法治思维改进治理方式。辽宁此次专项巡视巡察体现出从“查处个案”向“治理生态”延伸的思路:既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又通过制度建设堵漏洞、纠偏差。随着整改举措落地见效,行政审批效率、检查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政务服务质量有望同步提升,市场主体对规则稳定性、公平性和透明度的预期将更增强。可以预见,若能持续在“减负、提效、强监督、重法治”上形成长效机制,阶段性成效更有条件转化为制度性成果,为振兴发展注入更稳定的预期和更强的动能。

优化营商环境事关振兴发展大局,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辽宁省此次专项巡视巡察的深化和集中整治,反映了奔着问题去、对着效果抓的工作取向。通过严肃查处、完善制度、优化机制,既要解决当前突出的堵点痛点,也要从源头校正权力观、强化约束监督,形成规范权力运行、保护市场主体的长效机制。只有把规则立起来、把执行严起来,才能更好营造尊重市场、尊重企业、鼓励创新的环境,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可靠的制度保障和发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