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家政阿姨借宿意外因朋友间借宿发生意外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朋友间借宿发生意外的民事案件。李某原是在上海打工的家政阿姨,因患病需频繁回沪治疗,与雇主朱某关系亲密。出于同情,朱某将自家钥匙交给了李某,方便她随时来暂住。 事发前一天,李某在朱某家中过夜,躺在卧室里的高低床上铺休息。为了方便手机充电,她头朝外侧向躺在没有护栏的边缘位置。这一姿势让她在熟睡后不慎滑落地面,当场动弹不得。朱某发现后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将她送往医院诊治。 医院诊断显示,李某脊髓受到严重损伤。李某将此次受伤归咎于朱某提供的高低床存在护栏低矮、长度不够等安全隐患,并要求对方赔偿部分医疗费用。她认为朱某的住所既有自住也有出租的性质。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给出了否定的判决结果。法院认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李某的受伤与该床具直接相关。朱某与李某之间的往来纯粹是朋友情谊,并非商业性质的经营行为。而且在意外发生后,朱某已及时送医救治,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法院还指出,事发时李某选择了不安全的姿势就寝,这才是导致坠落的根本原因。因此,法院驳回了李某要求朱某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