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逃逸指使他人“顶包”

北京石景山发生了一起醉驾肇事后逃逸,还指使他人“顶包”的案件,最终给杜某判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借此警示大家春节时千万别酒驾。随着春节假期接近,大家聚会变多,喝酒开车的问题又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最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案件,给大家敲了警钟。被告人杜某在喝酒后开车出事了,不仅不主动承担责任,还想让别人帮他顶罪。经检察院调查发现,杜某几个月前参加朋友聚会喝了酒,他觉得家离得近就想开车回家。路上他控制不住自己,车子撞上护栏坏了也没法走了。事故后他没报警处理,而是找了个路过的代驾人员李先生想让他替自己开车。李先生发现他状态不好拒绝了还报警了。后来他又找来亲属坐进驾驶位冒充自己,自己骑车逃走了。警察来后很快看穿了他的诡计,在询问和教育下亲属老实交代了事情经过,杜某也到案了。石景山检察院认为杜某酒后驾车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构成危险驾驶罪。他发生事故后逃逸还指使别人顶罪应该从重处罚。考虑到他主动认罪认罚检察院综合考虑了从轻情节。法院最后采纳检察院意见判了他拘役四个月罚金六千元。 承办检察官指出杜某的行为非常恶劣:一开始就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开车喝酒,出事后不及时报警反而逃跑;接着策划“顶包”戏码妨害司法公正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这种做法不仅加重了他自己的罪责也损害了社会诚信和法治权威。酒驾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企图用“顶包”、逃逸等方式掩盖罪责是不可能得逞的。春节将至聚会喝酒机会多检察院借此提醒大家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抵制酒驾不仅是对自己家庭负责也是对别人生命和社会秩序的尊重只有大家共同遵守法律底线才能营造安全和谐的节日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