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治水交出高分答卷:宿迁以系统治理推动水质稳中向优、生态持续向好

面对历史遗留的水环境治理难题,宿迁市“十四五”期间取得了扎实成效。监测数据显示,该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年均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50个国省考断面全部达标,优Ⅲ水体比例较2020年提升3.7个百分点至96%。这些成绩背后,是宿迁将水资源保护纳入城市发展的重要议题,通过制度创新与工程举措同步推进,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点的系统治水路径。 长期以来,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圈圩养殖等因素影响着宿迁水环境质量提升。骆马湖曾因过度开发出现湖面萎缩,京杭大运河宿迁段面临生态功能退化风险,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也需要长期巩固。围绕这些问题,宿迁市构建“问题导向+法治保障+区域协同”的治理体系:一上把河长制、超采区治理等实践经验固化为《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另一方面与徐州市建立跨区域立法协作机制,探索湖泊共保联治的新做法。 法治保障的完善为生态修复提供了支撑。骆马湖治理中,该市实施退圩还湖工程,清退圩区恢复生态面积173万平方米,释放库容15.49万立方米。2025年铜鱼种群的重新出现,反映出禁捕退捕政策带来的生态成效。京杭大运河宿迁段则依据《三年行动方案》推进综合整治,将废弃老港区改造为融合生态湿地与文化景观的运河湾公园,实现3.5公里岸线功能修复与提升。 在源头治理上,宿迁投资39.63亿元完善涉水基础设施,污水处理能力提升25.5%至123.4万吨/日,排水管网新增380公里。值得关注的是,该市探索“地下水专项保护”立法,出台《洋河双沟酒产区地下水保护条例》,在保障酿酒产业用水需求的同时,深入织密水生态保护的法治网络。这种将特色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协调的做法,为同类地区提供了可参考的思路。

宿迁的治水实践表明——水环境保护不仅是环保任务——更是一项涉及发展理念、管理机制和法治保障的系统工程;从行政措施向法治保障深化,从单点治理向“三水共治”拓展,从区域整治向跨域协作延伸,宿迁正在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径。这些探索不仅为当地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也为同类地区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