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修订发行上市审核指引 完善轻资产高研发企业认定标准 支持科技创新

资本市场如何更精准服务科技创新,是当前制度完善的重要课题。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推进,越来越多科技型企业呈现"研发投入高、固定资产少、成长性强"的特征。这些企业的价值更多体现技术路线、研发能力、知识产权和人才团队上,而非传统的厂房设备等实物资产。市场对这类"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在融资工具、审核标准和资金使用上的规则适配提出了更高要求。上交所此次修订《6号指引》,正是针对新形势下制度供给与市场需求的对接。 从背景看,科创板试点运行以来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信息披露诸上积累了可复制经验,为规则完善提供了实践基础。同时,主板市场公司体量更大、行业分布更广、融资需求更为多样,既需要规则更明确以提升可预期性,也需要通过负面清单强化风险约束,防止再融资偏离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初衷。通过主板引入更具操作性的认定标准,并设置资金用途的限制条款,有助于实现"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的平衡。 本次修订后的《6号指引》共十二条,核心变化体现在三个上。 其一,新增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和"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轻资产"以实物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作为衡量口径;"高研发投入"提供两套可选指标: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平均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这种"比例+规模"相结合的设置,既兼顾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研发强度差异,也便于市场主体理解与执行。 其二,设置负面情形,强化对募集资金用途的约束。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此安排防止借再融资"输血"掩盖经营问题,推动资金更多投向主营业务发展、技术升级和经营改善,从源头减少资金错配与道德风险。 其三,优化规则衔接,提升制度体系一致性。删除原指引中关于募集资金变更用途调减安排的条款,明确适用上位规则规定。通过减少规则交叉与重复,强化条款的体系化与稳定性,有助于降低执行分歧,提高监管透明度。

从科创板试验田到全市场推广,中国资本市场正经历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变;此次规则修订不仅是标准的细化,更是发展理念的深刻变革。当资本的眼光从厂房设备转向人的智慧与技术的价值时,一个更具活力和韧性的创新生态正在形成。未来如何平衡支持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仍需监管机构与市场各方持续探索实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