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3月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提交了工作报告。随着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涉外法治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报告提到,人民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的首选地。给了这个标准更多国际间的认可度。最高法在涉外审判体系和能力建设上投入了大量精力,2025年我国审结涉外案件4万件,同比增长23.5%,其中涉外民商事案件3.36万件,同比增长31.6%。还有个现象就是很多外国当事人本来没有和中国产生实际联系,却主动选择在我国法院诉讼,我国司法公平公正、便捷高效、善意文明的优势变得更加显著。吉林法院也曾经处理过类似案件,比如一家中外合资公司中方股东拒绝分配利润,吉林法院保障了外方股东的合法权益,结果外方股东就扩大了在华投资。还有上海市也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案例:两个韩国公司因为费用问题产生纠纷,这次纠纷本身和上海并没有直接联系。可由于船舶靠泊上海港,当事人立即决定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上海海事法院仅用48小时就完成立案审查和扣押船舶,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还有一个更有意思的情况是巴拿马籍船与香港籍船在美国西海岸碰撞了,两家公司协商一年多都没结果后各自选择美国和宁波海事法院起诉。宁波海事法院快速审理案件并促成和解全额履行了义务。报告中还提到了一些外国公司因为中国受制裁拒绝签署提单等事件。所以呢,中国加强海外利益司法保护建设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来帮助“走出去”的企业依法经营。这个进程其实也是我们国家不断完善海事审判体系的过程:从1984年时收案只有18件到现在已经超过4.2万件了!累计64万件纠纷得到解决!标的额更是突破4.5万亿元!未来的国际化法律市场上我们肯定会有更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