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网站上的党纪政务处分通报,常能看到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比如2024年10月,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李玮被开除党籍,通报里提到他违背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失察失误;2024年12月,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书记郭心刚被开除党籍,通报说他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任人唯亲、用人失察。这次就把这两个事例拿出来警示大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这次给出了明确规定,用人失察失误如果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失,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就会依照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这是在强调只有后果严重才会给予纪律处分;对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党组织可以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要求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对用人失察失误的情况要严肃追究责任。 为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选人用人至关重要。要把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住,完善机制、优化环境,注重考察干部的境界格局和忠诚度廉洁度,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都严把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和第八十五条还列出了负面清单,对违规选任干部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专门规定了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怎么处理。 总之就是要把选人用人的规矩立起来,把治吏从严真正落到实处。只要有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这些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都会受到相应的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就直接开除党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