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推进、人口流动加快以及学龄人口结构变化,一些地区学校布局持续优化调整,部分校点出现撤并停办或因生源不足而暂停办学的情况。
由此形成的闲置校产如果长期沉淀,不仅占用公共资源、增加管护成本,也容易带来权属不清、管理缺位、资产流失等风险。
为回应这一现实需求,云南近日印发中小学闲置校产清查盘活利用实施方案,推动从“摸清家底”到“激活使用”的闭环管理,以更高效率保障教育投入与公共资产安全。
问题在于,闲置校产并非简单的“空置房产”,其形成原因多样、未来用途不一:有的区域仍存在学位需求波动,短期闲置但中长期可能恢复教育功能;有的校点已不再适应教育教学条件,继续保留教育用途投入产出不匹配;还有的因历史沿革导致权属边界复杂,处置推进难度较大。
在这种情况下,若缺乏统一规则,容易出现“能用不用、能盘不盘”“重处置轻监管”等情况,影响资产效益和政策公信力。
从原因分析看,闲置校产增多与多重因素叠加有关。
一方面,县域间、城乡间人口流动加速,部分乡村地区生源减少明显,学校“小散弱”问题突出,撤并整合成为提升教育质量与保障安全的必然选择。
另一方面,教育资源向城镇集聚,城区学位供给压力与乡村闲置资源并存,资源错配需要制度化调剂。
同时,公共资产管理链条较长,涉及财政、教育、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若缺少统一的清查口径、审批流程和信息平台,资产现状难以准确掌握,盘活路径也难以规范落地。
方案提出的影响导向,核心是以盘活促进优化,以规范守住底线。
根据部署,清查对象覆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因区域布局调整整体撤并停办、以及因招生不足停止办学的中小学和幼儿园。
通过全省清查,可形成可核验、可追溯的资产台账,减少“账实不符”和管理盲区,为后续共享调剂、运营处置提供事实依据。
同步推进动态监管、销号式跟踪管理,有助于压实属地责任,防止出现“清查后又闲置”“盘活后再沉淀”的循环。
在对策层面,方案强调“教育优先、分类实施、理顺权属、规范使用”,突出因地制宜与风险控制相结合。
对仍有教育需求的闲置资产,明确优先保障教育功能,通过共享、调剂等方式在各级各类公办学校之间统筹使用,提升教育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教育发展效益。
对当前闲置但未来需保留教育功能的资产,提出可通过公开招租、集中运营、委托管理等方式盘活,在让渡一定时期使用权的同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并明确在教育办学需要时及时收回,兼顾当前效率与未来保障。
对不再适用于教育的资产,则将采取多样化方式盘活,旨在把“沉睡资产”转化为可利用资源,并在规范前提下实现价值回收和风险可控。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提出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结合清查情况开展论证,对符合条件的闲置学校(含校点)审核批准,并通过省教育厅办学管理系统填报数据,实现统一入口、动态监管。
这一制度设计,有助于把部门协同落到数据和流程上:前端以论证把关“该不该盘、怎么盘”,中端以系统填报形成可视化监管,后端以销号管理确保“盘活必有结果、处置必可追踪”。
同时,规范化程序也为公开招租、委托管理等市场化方式设置了边界,有利于减少资产运营中的不规范操作。
前景判断上,随着云南持续推进教育布局优化和公共服务均衡发展,闲置校产盘活将从单项工作逐步走向常态化治理。
下一步工作的关键,在于提升分类标准的可操作性,完善权属确认与资产评估等基础环节,健全公开透明的运营处置机制,并强化对“盘活后用途变化”“租赁运营安全”“收益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
若能在制度执行中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将有望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推动教育资源在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更合理流动,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闲置校产的盘活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保护教育优先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资产的多元价值。
云南省的这一实践表明,通过科学的分类施策、完善的监管机制和规范的操作流程,完全可以将闲置资产转化为发展资源,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这种做法既是对公共资源的负责任态度,也是推进教育现代化治理的重要体现,值得各地在实践中深入推进和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