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祁阳两起手术器械遗留体内事件引关注 当地卫健部门启动追责机制

12月21日,湖南省祁阳市卫生健康局就该市中医医院发生的严重医疗事件发布情况通报,承认院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医疗制度等问题,并向患者及家属致歉。

据调查核实,今年3月11日,两名住院患者周外平和柏系生在祁阳市中医医院接受骨科手术治疗。

周外平因骨折接受踝关节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术,柏系生接受左小腿手术,两人恰好住在同一病房。

令人震惊的是,两台手术均发生钻头断裂并遗留患者体内的严重事故。

更为严重的是,院方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隐瞒真相。

术后数月内,两名患者均出现持续疼痛症状,多次向主治医生反映情况并要求复查。

然而,医护人员始终以"术后恢复期疼痛属正常现象"为由搪塞,未向患者及家属告知钻头遗留的真实情况。

直至9月份,忍受疼痛半年之久的周外平转至其他医院检查,才发现右腿手术部位嵌有断裂钻头。

柏系生也在此前一个多月通过外院检查确认体内遗留手术钻头。

面对患者质疑,祁阳市中医医院党委委员周伟解释称,当时认为钻头遗留"对患者影响不大",计划在后续取钢板手术时一并处理。

此次事件暴露出多重问题。

首先是医疗操作规范缺失,同一天连续发生两起钻头断裂事故,反映出手术器械管理和操作流程存在严重漏洞。

其次是医患沟通机制失效,院方违背医疗伦理和法律规定,故意隐瞒医疗风险和不良后果。

再次是医疗监管体系有待完善,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此类违规行为。

永州市卫健委已于11月25日对该医院及相关医师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医院存在"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风险"和"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然而,由于双方在具体处理方案上未能达成一致,祁阳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已于11月4日出具调解终结书,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祁阳市卫健局在通报中表示,将依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同时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这一表态体现了监管部门正视问题、主动作为的态度,但更重要的是要将承诺落到实处。

从制度层面看,此次事件凸显了医疗安全管理体系的薄弱环节。

建立健全手术器械管理制度、完善医疗风险告知机制、强化医疗质量监督检查,已成为当务之急。

同时,要加大对医疗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

医疗服务的核心是守护生命与健康,安全与诚信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对任何医疗安全事件,既要依法依规追责,让责任落实到人、到事、到环节,也要以问题为导向补齐制度短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风险防控机制。

唯有把患者权益置于首位,把规范流程落实到每一次诊疗细节,才能在化解个案矛盾的同时重建信任、提升质量,让医疗安全成为社会最坚实的保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