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3·15典型案例:老年出境游遭诱导购物买回“中国制造”,合同缺失放大维权难题

一、问题:出境旅途变"购物陷阱",老年消费者权益受损 2024年9月下旬,广州市邓阿姨、梁先生等6名老年消费者参加了一场为期7天的迪拜出境游,人均费用4980元。

该旅行团由一家保险公司面向其客户组织,参团者以老年人为主。

出于对保险公司的信任,消费者既未签署任何旅游服务合同,团费亦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交由业务经理代为支付,全程缺乏书面凭证。

旅途中,导游将旅行团带至当地一家名为"皇家厨房用具"的销售中心。

销售人员现场展示膳魔师品牌厨具,声称产品产自阿联酋阿布扎比,执行欧盟质量标准。

在特定的海外消费场景与销售人员的强力推介下,3个家庭各购入价值7775元的"厨具八件套",合计支出人民币23325元。

然而,回国收货后,消费者发现商品外包装上清晰印有"中国制造"字样,且无产品合格证与使用说明书。

与出行前销售人员的描述相比,实物与宣传严重不符。

消费者随即向广州市消委会提出投诉,要求退货退款。

二、原因:多重漏洞叠加,维权路径受阻 广州市消委会受理投诉后,调查人员迅速梳理案情,发现此案的复杂性远超一般消费纠纷。

首先,消费关系难以认定。

由于消费者未签订旅游合同,亦无正式支付凭证,调解员无法直接确认消费主体与被诉对象,维权的基础性证据严重缺失。

其次,组织链条层层转包。

经核实,该旅行团由保险公司委托香港某旅游公司组织,实际运营方在深圳设有联络点。

保险公司以"非旅游服务提供方"为由,起初对购物纠纷持观望态度,消委会与消费者均无法直接联系组团旅行社,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再者,商家涉嫌虚假宣传。

将中国制造的商品包装为"阿联酋制造""符合欧盟标准",利用消费者对原产地与国际标准的认知盲区,在信息不对称的海外环境中实施诱导销售,手段具有明显的欺骗性。

三、影响:老年群体成为跨境诱导销售的高风险对象 此案并非孤例,而是当前跨境旅游市场中一类具有代表性的消费侵权模式。

老年消费者因其特殊性,在此类场景中面临更高的风险敞口。

其一,信息获取能力相对有限。

老年人对境外商品标准、产地认证等专业信息了解不足,面对销售人员的专业话术,辨别能力较弱,容易轻信导游或商家的口头承诺。

其二,消费场景具有强制性特征。

海外旅游期间,消费者处于陌生环境,时间紧迫,信息来源单一,商家借助这一特殊场景实施高强度推销,客观上削弱了消费者的理性判断空间。

其三,事后维权成本高企。

跨境消费涉及多个主体与司法管辖区域,消费者在电子支付凭证保存、跨境投诉渠道使用等方面普遍存在短板,一旦发生纠纷,维权周期长、难度大。

四、对策:多方联动推动调解,法律约束不可缺位 面对重重障碍,广州市消委会调解员采取了务实有效的处置路径。

在调解策略上,调解员将保险公司确定为关键突破口,持续开展普法教育,明确指出:依据旅游法相关规定,旅行社组织出境游须取得相应经营许可,并与旅游者依法签订书面合同;保险公司作为实际组织方,未督促旅行社履行合同义务,本身亦存在法律责任风险。

经多轮沟通,保险公司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提供了旅行社深圳联络点的联系方式,并积极配合后续协调工作。

在对旅行社的交涉中,调解员明确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旅行社须提供所售厨具的产地证明及海关凭证;二是未告知消费者旅行社名称、未依法签订合同的行为已涉嫌违法;三是若存在虚假宣传诱导购物,须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经反复协商,旅行社最终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消费者保留所购厨具,旅行社对每套厨具给予3500元补偿。

五、前景:完善制度供给,筑牢老年消费保护屏障 此案的妥善处理,得益于消委会的积极介入与多方协同配合,但其背后暴露的制度性漏洞仍值得高度重视。

当前,随着出境旅游市场持续复苏,以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等非旅游主体名义组织客户出游的现象日趋普遍,由此衍生的消费纠纷风险不容忽视。

监管部门有必要进一步明确此类组织行为的法律边界,强化对旅游合同签订、费用支付凭证留存等环节的规范要求,切实堵塞制度漏洞。

与此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更加注重对老年群体的精准服务。

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可通过多种渠道,持续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消费知识普及,帮助其提升跨境消费风险识别能力,掌握基本的维权方法与证据保存意识。

此案的成功调解为类似跨境消费纠纷提供了参考,但也警示市场各方: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运营和诚信服务。

唯有企业守法经营、消费者理性消费、监管部门严格执法,才能构建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真正实现“放心消费,畅游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