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豫北平原的获嘉县中和镇大官庄村,72岁的郭成旺老人近日有了新习惯——每天都要到村南的幸福湖畔散步。
这片由废弃坑塘改建的亲水空间,连同村内新建的灯光篮球场、长征精神走廊,构成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生动缩影。
而在两年前,这里还是私搭乱建、污水横流的"治理痛点"。
这种转变源于获嘉县直面农村基层治理的深层矛盾。
调查显示,该县曾普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公共空间侵占、矛盾纠纷多发等问题。
以养殖业为例,部分村民长期占用道路搭建棚舍,导致村集体土地年均收益不足市场价30%。
究其原因,既有历史遗留的产权模糊,也存在治理体系碎片化、群众参与度不足等制度短板。
2022年起,该县推出具有突破性的治理组合拳:一方面开展"五清五拆五整治"环境攻坚,通过"3533"党群议事机制达成治理共识;另一方面实施"一清三规范"专项行动,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系统盘活。
大官庄村通过重新发包百余亩集体土地,年增收近10万元,这笔资金又反哺于新建休闲设施等民生项目,形成良性循环。
在制度层面,获嘉县构建了纵向贯通的治理体系。
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整合11个专业机构,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受理";1876个基层网格覆盖全县,网格员日均处理事项23件,办结率达98%。
这种"制度矩阵"催生显著成效:2023年信访量同比下降41%,涉农合同纠纷实现"零新增"。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专家指出,获嘉实践的核心价值在于打通了"制度设计—群众参与—效益共享"的闭环。
数据显示,在该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群众自愿投工投劳折合资金超600万元;"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吸引2300余名乡贤返乡创业。
这种治理模式正从环境整治向产业发展、文化振兴等领域延伸,为乡村振兴提供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获嘉县的实践表明,乡村治理的创新不在于"大而全"的制度设计,而在于如何有效激发基层群众的参与热情和主人翁意识。
通过党建引领、民主决策、制度规范和多元共治,可以将分散的个人力量凝聚成强大的集体合力。
当村民从被动接受管理转变为主动参与建设,当集体资产从流失贬值转变为增值增收,乡村治理就实现了从"管理"向"治理"的根本转变。
这种转变不仅改善了村容村貌,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